泰和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房屋修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房屋修缮; 描述:详见附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 1次 | 191499.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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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套设施提升项目.docx
食堂修缮清单封面.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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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吉安市 泰和县 澄江镇 井冈山大道6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为防止资质挂靠及杜绝供应商低价竞价恶性竞争及后期施工中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等现象 ,统一前往项目现场勘察 , 了解地质条件、交通条件、周边环境及隐蔽工程等情况 ,并初步沟通施工方案。 参加现场勘察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人员到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建造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勘察前须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前往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现场勘察证明。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给资料审核合格的且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供应商出具现场勘察证明 ,供应商取得勘察证明后方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价 ,现场勘察证明需随报价资料上传,否则其报价无效。集中勘察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16:30至17:30,逾时不予受理。勘察现场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 ,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前往开具勘察证明前须提交的资料未要求原件的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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