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镇中兴联村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金华市-东阳市
开标时间:2026-04-21 09:30
报名截止:2026-04-21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60万元
评标办法:双随机
项目工期:3个月
AI抓取:2026-04-08 16:01:29
| 工程名称 | 横店镇中兴联村道路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东阳市横店镇中兴联村民委员会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无人数、建造师等级、技术负责人职称、八大员、造价工程师要求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单位 2025 年 12 月、2026 年 1 月、2026 年 2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金华市 |
| 项目县区 | 东阳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4-21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21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横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横店镇迎宾大道 155 号);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钉钉直播全程录像,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数字开标模块开标;报名及文件下载方式: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jyxxqt.jhtml)自行下载,无报名费 |
| 评标定标办法 | 双随机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招标人负责评标,先初步审查,再随机确定投标人顺序号并抽取预中标候选人,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随机抽取中标让利率,确定 1 家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3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160.557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无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东阳市横店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20cm 厚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约 1000㎡、φ700 井盖提升并更换约 100 座、5cm 中粒式沥青 + 3cmSBS 细粒式沥青约 11594.9㎡、地面热熔型标线约 1000㎡及各类 6 米热熔型交通箭头若干,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让利区间 3.00%(含)~10.01%(不含),中标让利率 A%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随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为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 保险公司保单保函 + 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迟一天罚 2000 元,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工程量完成 50%,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其余工程款经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付至审核价的 98.5%,1.5% 留作工程保修金;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并履行保修责任后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减额在结算审核结束后一并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东阳市横店镇中兴联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舒旺盛,电话 13566920148;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童艳华,电话 0579-86091889,邮箱 522611558@qq.com;监督部门: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579-8658717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安全生产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复印件;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B 类安全生产证书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 2025 年 12 月、2026 年 1 月、2026 年 2 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 投标函;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7. 投标承诺书; 8.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9. 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结清承诺书; 10. 上述证书证件需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加盖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要求澄清的,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 10 分钟内回复,逾期或未按要求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可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拒不澄清的,招标人可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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