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慈大道快速路(滨海大道-滨海二路)绿化工程(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前湾新区
开标时间:2026-04-29 09:30
报名截止:2026-04-16
资质要求:无特定资质
项目预算:575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4-08 15:42:19
| 工程名称 | 兴慈大道快速路 (滨海大道 - 滨海二路) 绿化工程 (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无特定施工资质等级要求,需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1 名: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具备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 1 名:园林绿化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施工员 1 名: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 1 名: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
| 社保要求 | 园林绿化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无需提供)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前湾新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4-29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16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开标方式:在线开标,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商务标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相同则随机抽取;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采用资格后审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绿化养护期二年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招标控制价 575.0149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项目地点 | 宁波前湾新区兴慈大道快速路,南起滨海大道,北至滨海二路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绿化面积约 42795㎡,包括道路分隔带绿化及道路两侧绿化恢复、种植土回填、绿化苗木种植及养护、中央隔离护栏、花箱栏杆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为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天扣除 2000 元;延误 30 天以上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
| 工程预付款 | 不支付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签约合同价 ×15%÷ 合同施工周期 (按月); 2.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开工后 14 天内预付 80%,其余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3. 其余进度款:每月支付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格的 20%(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0%); 4. 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资料后支付至 45%,初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 55%,审计完成后支付至 60%,剩余 40% 为绿化养护金分阶段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内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 90 天内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8 天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工,电话:0574-82375221;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纪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热电路 2 号,联系人:薛健炳、曹凯磊,电话:13396679803;监督部门: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电话:0574-89388875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B 类安考证复印件(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需附社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安考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相关证书及社保复印件;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信息截图; 3. 其他材料: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承诺书、技术响应承诺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低于成本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有)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远程询标 + 书面澄清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 “评标系统” 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澄清,投标人需在通知发出后 15 分钟内回复,逾期视作接受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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