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城镇集中供热设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开标时间:2026-04-24 11:00
报名截止:2026-04-23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3302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69
AI抓取:2026-04-07 14:25:24
| 工程名称 | 博州精河县城镇集中供热设备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质量员 2 人;安全员 2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造价师 1 人;资料员 1 人 |
| 社保要求 | 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 2026 年 1 月至 3 月社保缴费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五年完成 1 项市政公用工程 (热力工程) 类似业绩,设计类单项合同额 20 万元及以上,施工类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 |
| 其他业绩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 1 项市政公用工程 (热力工程) 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
| 项目市级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 项目县区 | 精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24 11:00 |
| 报名截止 | 2026-04-23 2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不见面开标;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委员会 7 人,全部为专家,随机抽取;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
| 计划工期 | 169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3302.619025 万元,总投资额 3500 万元 (建筑工程费 3310 万元,设计费 3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自筹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接受,成员不超过 2 家,施工单位牵头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施工单位类似业绩每项 7.5 分,最高 22.5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7.5 分;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最高 10 分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提供联合体协议,施工单位牵头,成员不超过 2 家,承担连带责任 |
| 项目地点 | 精河县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增 1 台 130 吨热水锅炉,配套建设超低排放等环保系统;含设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及缺陷修复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逾期一天支付总工程价款 5‰违约金,上限为总工程价款 3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总价款的 30%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当月进度款 80%,支付至合同总价 80% 暂停,竣工验收后付至 9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 97%,预留 3%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息返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田惠友,13399076961;招标代理: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宋向玲,0909-2225378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证书; 4. 所有人员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5.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承诺书; 7. 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查询记录; 9.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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