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沙镇春水社区圩镇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肇庆市-广宁县
开标时间:2026-04-22 09:30
报名截止:2026-04-22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516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4-01 04:12:40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排沙镇春水社区圩镇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造价人员需持执业章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所有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肇庆市 |
| 项目县区 | 广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22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22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不见面网上开标;广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委员会 5 人 + 招标人代表 1 人 + 专家 4 人 + 异地专家 1 人;初步评审 + 详细评审;按经评审投标价由低到高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 2 年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516.911754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肇财农 (2023) 11 号安排 300 万元,不足部分由上争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债券资金解决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肇庆市广宁县排沙镇春水社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道路、绿化、交通、照明、给排水、建筑、三线改造、三清三拆三整治、龙门架、卫生站升级、污水治理、文体设施、休闲广场等建安工程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中标价的 10%,形式为保证金 / 保函 / 保险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逾期 10 日罚款 10 万元,上限为合同总金额 3% |
| 工程预付款 | 中标价的 30%,完成 30% 工程量开始抵扣,85% 工程量扣清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完成工程量 85% 拨付,付至合同价 85% 暂停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验收合格且财政评审后付至结算价 97%,余款 3% 为质量保证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余先生,0758-8828388;招标代理: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先生,1376338558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无在建项目截图及承诺书; 3.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5. 所有管理人员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广东、信用肇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7. 省外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证明;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9. 投标保证金凭证; 10.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施工服务承诺书;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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