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化工园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台州市-温岭市
开标时间:2026-04-16 14:30
报名截止:2026-04-16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710万元
评标办法:资信商务评估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3-27 17:36:14
| 工程名称 | 上马化工园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温岭市上马实业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1 人(岗位 / 资格证书);质检员 1 人(岗位 / 资格证书);安全员 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社保要求 | 未明确要求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台州市 |
| 项目县区 | 温岭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4-16 14: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16 14: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报名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自行下载,无报名费 |
| 评标定标办法 | 资信商务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确定评审区间,再对入围单位进行商务 + 资信评审,总得分 = 资信标 5 分 + 商务标 95 分;按总得分高低排序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按资信标得分、投标报价排序,仍相同则抽签;评标委员会 5 人组成,库选经济 + 技术专家不少于 2/3,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
| 计划工期 | 1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4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710.4105 万元,招标控制价 857.545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招标公告版 904.7844 万元、预公示版 835.7771 万元,项目投资估算 369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 30%+ 银行贷款 70%,资金已落实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需按要求编制并提交,特殊工艺、危大工程施工方案需按规定审批并组织专家论证 |
| 项目地点 | 温岭市上马化工园区春晖路以西,下齐路以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一座 750m³/d 规模的污水处理站,施工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土建、安装、室外附属等工程,不含设备及其安装工程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基准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00-D)%,D 值在 0.00~1.99 范围内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抽取规则为先抽个位 X、再抽十分位 Y、最后抽百分位 Z,D=X.YZ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险机构保证 / 保险 / 保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3000 元,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 2% |
| 工程预付款 | 签约合同价的 10%,开工通知下达并按投标承诺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 7 天内支付,预付款不扣回,作为工程款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分工资性和其他工程进度款,均按月支付;工资性进度款不低于当月计量工程量价款的 14%,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他进度款支付至当月计量工程量价款的 70%(含工资性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格的 85%(含预付款、已支付进度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承包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 90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 6 个月内审核完毕,否则视为认可结算报告;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 14 天内,扣留质量保证金后付清结算款(需有关部门审核的先付至 95%);逾期支付按应付款额月 5‰计息,逾期超 56 天部分按月 10‰计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温岭市上马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江佳,电话 0576-86680709,邮箱 maillinbin@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莎莎,电话 0576-80689060,邮箱 5772844@qq.com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相关任命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形需提供对应书面证明); 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承诺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资格 / 岗位证书; 5.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6.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记录 / 保函 / 保单等); 7. 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8. 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10. 资信标需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分自查表; 11. 商务标需提供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计价软件生成的电子组价文件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投标人需在收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书面答复,逾期未回复或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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