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人民医院老外科大楼内环外墙修缮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房屋修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房屋修缮; 描述:本项目工期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开工,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涉所有工程事项并交付使用(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总工期相应顺延)。每拖后一天罚款5000元,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场勘探:现场勘查需提前预约,时间要求2026年3月26日上午12时前与信丰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电话预约,时间要求2026年3月26日下午15:00前抵达信丰县人民医院集中,逾时不予受理。响应供应商竞价时上传针对此次项目现场勘探证明文件(现场勘探证明文件需由采购单位盖章)。; 次要参数要求: | 1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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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信丰县人民医院老外科大楼内环外墙修缮工程-清单.pdf
信丰县人民医院内外墙翻新工程项目-采购需求.docx
信丰县人民医院内外墙翻新工程项目-采购需求.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赣州市 信丰县 嘉定镇 人民医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质保期要求 6.1质保期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整体项目贰年的质保。 6.2质保期范围:除经合法机构鉴定为使用人员故意损害(如发生鉴定纠纷,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由成交方先行垫资),其他需要维修的情形均在质保期范围内。 6.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规范。 付款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90%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留审计结算金额的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不计利息。(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相应顺延支付时间,不计利息) 工期要求(履约期限) 本项目工期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开工,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涉所有工程事项并交付使用(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总工期相应顺延)。每拖后一天罚款5000元,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5%。超过合同总价的25%或工期推延超过15天,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要求 3.1响应报价不得高于410134.00元,且需上传(提供)响应报价的详细清单(即各项报价,原则上各项报价均不得超原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上传(提供)的响应报价表建议在原工程量清单的表格中调整。 3.2响应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响应报价须包含所有工程施工、施工机械、材料费、改造费、维修费、运输费、售后服务(含质保期期限内的内容和要求等)、人工费、管理费、资料费、验收费、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履约期限内)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采购单位不承担履约期限内因原材料、人工等成本上涨因素造成的盈亏,其风险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3.3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估价(如有)、暂列金额(如有)均属于不可竞争费,不得让利,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4原则上本项目响应报价为总价包干。其他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基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75号)相关规定执行。 3.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施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江西省信丰县人民医院内) 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电子卖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如遇法律允许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放弃成交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终止采购活动。以上成交结果无效的情况,采购单位将有权上报同级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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