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宜宾市-高新区
开标时间:2026-04-13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7
资质要求:无
项目预算:491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720
AI抓取:2026-03-19 21:05:48
| 工程名称 | 宜宾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设备采购 |
| 招标人名称 | 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所在单位合法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为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投标文件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 6 个月;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的可少于 6 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 1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的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或信息化技术服务类类似项目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宜宾市 |
| 项目县区 | 高新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4-1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7 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报名方式:2026 年 3 月 19 日 22 时 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 0 时 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也可通过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无报名费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估法打分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法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其他评分因素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
| 计划工期 | 7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49 万元 |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如有最新规范的,按最新的执行 |
| 项目金额 | 4914.8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有资金、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报名由牵头人负责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无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全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1.5 分,每增加一个同类型业绩加 1.5 分,本项最高得 4.5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提供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且各方案需单独响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得分不得低于该部分满分的 60%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均为独立企业法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 |
| 项目地点 | 宜宾市高新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依托已建数据中心算力支持,建设宜宾高新区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含 1 个支撑中台和 5 个公共服务应用系统),本标段包含智慧环保、智慧楼宇、交管三大板块实施建设;涉及主要硬件 150 套,运维及其他服务 6 项;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硬件设备采购、成品软件购置、定制软件开发、建设及其他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要求提交,金额为暂定合同总价的 10%;可采用现金 / 支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合同或组合形式提交;现金 / 支票形式需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保函 / 保险合同需提供原件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约定,逾期交货的,自构成逾期交货之日起每个日历天按逾期交货价款的 0.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个日历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10% 支付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乙方按约定交付主要合同设备后,甲方收到相关单据并审核无误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格的 7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完成验收并移交、结算办理完成,甲方收到支付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质保期届满后,甲方收到相关资料并确认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 100%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天光星城科创中心(星光酒店),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831-5693066;行政监督部门:宜宾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和产业服务局,电话:18881999601;无招标代理机构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证明;2.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 / 技术服务类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 + 完成证明,新承接 / 正在供货提供合同协议书); 3. 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 退休证明 + 聘用合同 / 新聘人员社保证明 + 聘用合同; 4. 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凭证(基本账户转出凭据、《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等); 5. 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 主要设备(电警、电警反卡等 8 类)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低于 3 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7.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中带 “▲” 技术指标的佐证材料; 8. 若承诺在宜宾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承诺函;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10. 分项报价表(按需求清单完整填写); 11. 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2. 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格式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电子签章,证书证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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