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交通事故停车场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宿迁市-宿豫区
开标时间:2026-04-01 09:30
报名截止:2026-03-26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412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3-19 21:04:1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宿豫区交通事故停车场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公安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1 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 技术负责人:1 人,中级及以上职称 3. 施工员:1 人,相适应岗位证书 + 初级及以上职称 4. 安全员:1 人,相适应岗位证书 + 初级及以上职称 5. 质量员:1 人,相适应岗位证书 + 初级及以上职称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 2025 年 9 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需提供投标前连续 3 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宿迁市 |
| 项目县区 | 宿豫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4-01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6 17: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 2. 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 3. 报名费:无要求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资格后审(合格制)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评标入围,满足条件的投标文件超 20 家时随机抽取低价排序法 / 均值入围法确定 15 家入围单位; 2. 入围后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打分,评标价等于基准价得 100 分,每高 1% 扣 0.6 分、每低 1% 扣 0.5 分; 3. 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评标价低者优先,招标人依据推荐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1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412.08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4120818.65 元,含暂估价 18000 元、暂列金额 120000 元)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使用新点网上招投标系统、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化招投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编制,内容、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等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梨园湾社区,东至潍宿铁路维修车间,西至规划黑龙江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项王东路绿化带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范围:办公用房、停车场、围墙、室外附属、绿化等施工 2.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 20611 平方米,停车场面积约 18720 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 654 平方米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评标入围:G1(10%、15%、20%、25%、30%)、G2(10%、15%、20%)随机抽取 2. 评标基准价(方法一):K 值(95%、96%、97%、98%)随机抽取 3. 评标基准价(方法二):Q1(65%、70%、75%、80%、85%)、K1(95%、96%、97%、98%)随机抽取,K2 固定 95%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价的 5% 2. 形式:转账支票 / 电汇 / 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数字人民币 3. 递交时间: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4 日历天内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工期每延误一天收取 0.2 万元违约金,逾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20%;进度或质量不达标更换建造师需支付 5 万元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的 10%(不含暂列金额),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抵扣,承包人需提供等额银行保函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10% 预付款; 2. 完成总工程量 50%,付至合同价 40%; 3. 每期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合格发票; 4. 承包人每月 10 号需上报上月工人劳动报酬结算与支付情况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 2. 工程审计结束后(完成审计备案)付至结算价的 97%; 3.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4.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款的 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宿迁市公安局,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 865 号,联系人:陈晓猛,电话:0527-84568266,邮编: 22380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 B 座 19 号 5 楼,联系人:葛优,项目负责人:陆彩霞,电话:0527-84355588,邮编: 2238003. 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27-8438790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材料清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凭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一览表、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 B 证、项目负责人社保 / 医保缴纳证明、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证书 + 近 3 个月社保 / 医保缴纳证明 2. 人员清单: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3. 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 2025 年 9 月(含)以来本单位任意 1 个月社保 / 医保证明;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提供投标前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社保 / 医保证明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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