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工业园屋顶光伏新能源项目(第二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萍乡市-莲花县
开标时间:2026-04-09 09:30
报名截止:2026-03-27
资质要求:电力三和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三 (10 千伏以下)
项目预算:286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AI抓取:2026-03-19 21:00:20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莲花县工业园屋顶光伏新能源项目 (第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莲花县莲鸿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三级 (10 千伏以下) 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2. 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各不少于 1 人,电工证、高空或高处作业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若干(一人一证,一人多证只计最高分证书) |
| 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无明确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提供承接过的同类型光伏项目业绩 |
| 项目市级 | 萍乡市 |
| 项目县区 | 莲花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09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7 23: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东路投发大厦 A 座 6 层;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需携带 CA 锁现场解密,60 分钟内完成),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报名方式: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以 “其他投标人” 身份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 阳光采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 30 分 + 技术部分 55 分 + 商务部分 15 分) |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完成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所投产品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通过相关验收及并网要求 |
| 项目金额 | 2864.57 万元(招标控制价 / 最高限价) |
| 资金来源 | 无明确说明 |
| 施组要求 | 需提供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运维方案 |
| 评标定标规则说明 | 1. 符合性审查合格后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再相同按技术分由高到低,仍相同则随机抽取; 2.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且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文件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及商务条件,否则无效 |
| 项目地点 | 莲花县工业园内(一期:智能制造一期厂房屋面、B50 地块厂房屋面、富晶电子地块厂房屋面、西区污水处理厂、B20 地块厂房屋面;二期:食品孵化园厂房屋面)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总容量 8982kW 分布式光伏发电组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两期建设:一期交流侧容量 4882kW(含 1900kW、1000kW、925kW、457kW、400kW、200kW 项目),二期交流侧容量 4100kW;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并网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缴纳合同金额的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电汇形式,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且无违约行为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5%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进度款按设备安装完成工程量的 70% 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电网并网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5%; 2. 完成竣工结算评审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后支付至结算评审价款的 97%; 3. 剩余 3% 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莲花县莲鸿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莲花县工业园区内,联系方式:15307999738; 2. 监督机构:莲花县莲盛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莲花县工业园区内,联系方式:19082172301; 3.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海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中大道甜猫酒店 5 楼,联系方式:13879951322,联系人:何建东,电子函件:1633232160@qq.com; 4. 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
|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 |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需求响应 / 偏离表; 5. 商务条件响应 / 偏离表; 6.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含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资信证明、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信用查询无不良记录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保证金凭证、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等);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 技术文件(含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运维方案等); 9. 其他资料(含业绩证明材料、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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