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巷定销房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梅巷定销房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工程(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苏州市-姑苏区
开标时间:2026-03-30 09:30
报名截止:2026-03-26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348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合格制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3-19 17:04:0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梅巷定销房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工程 (一期)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1 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 社保要求 | 无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3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40 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 (须含路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另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工程质量合格,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若存在规定情形则不予认可 |
| 项目市级 | 苏州市 |
| 项目县区 | 姑苏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30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6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登录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开标: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无报名费;平台网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苏州交易集团https://www.suex.com.cn/#/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格制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3. 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记录; 5. 投标人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 计划工期 | 240 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348.35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不含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无相关要求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 3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40 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 (须含路灯)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3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40 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 (须含路灯),业绩存在规定情形不予认可 |
| 施组要求 | 无明确要求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姑苏区平江新城梅巷定销房周边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雨污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以及路灯、交通标识标牌等;未名一路东段桩号 BK0+118.697-BK0+264.441,红线宽约 10m,全长 145.744m;未名二路桩号 CK0+015.24~CK0+78.989,红线宽约 12.0m,全长约 63.75 米;工程合同估算价 348.35 万元,为小型工程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相关数据 |
| 工程履约担保 | 无相关要求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相关要求 |
| 工程预付款 | 无相关要求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相关要求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相关要求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虎池路 1889 号,联系人卞韡辰,电话 0512-65723679; 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太湖东路 28 号,联系人徐霄晨,电话 0512-65109581,邮编 215128; 3.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0512-65106405; 4. 异议渠道: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512-6510958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配套的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投标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材料; 7. 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8.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非 C 类的证明材料; 9.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的证明材料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无相关要求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无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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