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七营镇马莲村2026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中卫市-海原县
开标时间:2026-04-1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5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465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60
AI抓取:2026-03-18 21:00:22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海原县七营镇马莲村 2026 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1 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 施工员:1 人 4. 专职安全员: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5. 质量员: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相关材料,其余人员无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
| 项目市级 | 中卫市 |
| 项目县区 | 海原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10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5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通过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参加 2. 报名方式: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 3.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进行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清单符合性),未通过则否决投标 2. 有效投标人确定评标参考价,投标报价偏离参考价按规则扣分 3. 技术标施工方案按等级赋分,企业综合信用统一按 0 分计 4. 综合得分 = 商务标报价分 + 技术标施工方案分 + 企业综合信用分,得分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 5.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0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465.441715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成本警戒价 451.478464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交易平台 + 电子评标系统 + 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异地评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评分业绩要求,仅需提供 2023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评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仅作为资格评审及定标参考资料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方案需按指定 10 个节点编制: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 + 资源配备计划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 +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 2. 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为 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字为黑色 3 号仿宋、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无页码,不得出现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海原县七营镇马莲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占地面积 219.3 亩;新建拱棚 200 座(总面积 100000 平方米,单座长 50 米、宽 10 米、高 3.5 米);配套种植吊线系统 200 套;平整土地 219.3 亩;新建生产路 3.42 公里;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参考价计算涉及 X 值,在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D 值取 100(取值范围 [97,100] 整数)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一般不要求提交,若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招标人可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明确要求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明确要求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地址海原县七营镇,联系人马小龙,电话 18408476543,邮编 755221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 10 楼,联系人乔琳,电话 15378993130,邮编 75000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人员证书:(1)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材料、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2)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3)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4)施工员、质量员:相应岗位证书 3. 其他材料: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信用中国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开标当日)、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2022 年至今)、2023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暗标格式)、投标函及附录等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材料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将被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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