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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宜宾市-三江新区
开标时间:2026-04-15 09:00
报名截止:2026-04-14
资质要求:建筑一和市政一
项目预算:14995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60
AI抓取:2026-03-18 20:08:23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宜宾三江新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人名称宜宾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1 名;
2. 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1 名
社保要求所有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最近 6 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设立或人员入职不足 6 个月的,从设立或入职时起按实计算)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包括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5000m² 的工业建筑类施工业绩和单个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两类业绩不要求属于同一项目或同一合同;联合体投标的,工业建筑类业绩由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提供,市政工程类业绩由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提供)
其他业绩要求1. 项目经理业绩: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5000m² 的工业建筑类施工业绩;
2. 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宜宾市
项目县区三江新区
开标日期2026-04-15 09:00
报名截止2026-04-14 18: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也可通过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2.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开标;
3. 报名费: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机制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 2 人时推荐 2 人,不足 2 人则招标失败);
2.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 招标人按定标方案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其中一期部分 360 日历天,连接道路一 240 日历天、连接道路二 36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金额14995.000044 万元(招标控制价)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含专项债券)和自筹资金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2 分,每增加 1 个类似项目业绩加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1.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类中级职称得 1 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2.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得 1 分,建筑类中级职称得 0.5 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施组要求需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需一一对应单独响应,不得存在缺失或无实质性响应内容,整体得分不低于该部分满分的 60%
联合体投标要求1. 资质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需满足招标资质要求;
2. 牵头人须为独立法人,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3. 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
4. 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
5.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项目地点宜宾三江新区罗龙街道
建设范围及规模1. 建设规模:占地约 40 亩,年设计处理能力约 15 万吨,总建筑面积约 23944 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处理车间、辅助用房、室外总图等工程,购置建筑垃圾再生处理生产线 1 条、再生混凝土生产线 2 条、再生型预拌砂浆生产线 1 条及移动处理设施设备等附属设施设备;
2. 建设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评标随机数值表1. k1:从 0.95、0.94、0.93、0.92、0.91、0.90 中随机抽取;
2. k2 和 k3:从(0.5,0.5)、(0.4,0.6)、(0.3,0.7)中随机抽取,且 k2+k3=1、k3≥0.4
工程履约担保1. 金额: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9%;
2. 形式:现金或支票(通过基本账户转账)、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合同,或组合形式;
3. 提交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 15 个工作日内
工期延误赔偿费1. 中间节点工期延误:10000 元 / 天;
2. 逾期完(竣)工:30000 元 / 天
工程预付款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每月支付一次,按当月审定产值(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 80% 支付,其中 25% 直接支付至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确认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达标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80%,其余按当期审定产值对应的 20% 支付;
3. 需提交当期产值资料及同等数额增值税发票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1. 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并完成结算审核及竣工备案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 97%;
2.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宜宾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三江新区飞云路 70 号 5 楼;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1-2317660;邮编:644000;
2. 招标代理机构:无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 财务材料: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 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4.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职称证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所有人员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5.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凭证(现金形式需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转账凭据、缴纳回执;电子保函形式需提供相应承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险合同或保函)、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省外企业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有)、建筑业诚信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答辩 / 询标方式
答辩 / 询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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