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海口市-澄迈县
开标时间:2026-04-13 09:00
报名截止:2026-04-09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413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报价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3-18 20:02:4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期) |
| 招标人名称 |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2.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 C 证,1 人; 3.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各 1 人 |
| 社保要求 | 拟派驻关键岗位人员需与投标人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社保关系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且关系建立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3 月 1 日 - 2026 年 3 月 1 日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项目,用途、结构相同且合同金额≥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80%,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录为 A 级或 B 级的工程竣工业绩网页截图,合格业绩数量 1-2 项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业绩:同投标人业绩要求,合格业绩数量 1-2 项;技术负责人无明确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海口市 |
| 项目县区 | 澄迈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1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9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路)澄迈县开标室 3;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远程解密); 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下载; 4. 报名费:0 元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报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不符合评审标准则否决投标; 2. 确定入围投标人(按规则抽取剔除系数、计算评标基准价,取前 20 家或全部有效投标人); 3. 详细评审(报价得分 + 企业诚信评价得分 + 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得分 + 类似工程业绩得分); 4. 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1413.012507 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45 万元,20 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 118.29865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国有资金占比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得 0-3 分,业绩得分 = 满分 / 合格业绩数量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符合业绩要求的,得 0-2 分,业绩得分 = 满分 / 合格业绩数量;技术负责人无评分业绩要求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模块化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部署、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等 10 项技术方案(按符合项比例得分)及 10 项承诺(按 A/B/C 等级计分)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 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资质; 3. 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加盖电子签章; 5. 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 |
| 项目地点 | 澄迈县大丰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第二室外篮排球场:总用地 4092.22㎡,占地 1734.34㎡,看台建筑面积 380.64㎡,1544 个座位,配套 LED 显示屏、卫生间、用房、灯光等; 2. 第二停车场:总用地 11499.12㎡,含公共卫生间 166.83㎡,停车位 364 辆(大巴 18 辆、无障碍 6 辆、充电桩 75 辆、普通 259 辆),配套道路及广场硬化、绿化等; 3. 配套工程:道路拓宽 329.97㎡,才存村环村道路白改黑 4547.06㎡,村名标识牌 1 个,村民标识牌广场提升 301.80㎡及树池 15.9 米,湖边亲水平台及栈道 1511.69㎡,巷道铺装 3481.59㎡及矮墙 86.66 米,才存院子入口节点矮墙 10 米及铺装 104.30㎡,成品石桌凳 2 套,坐凳 2 个,绿化 107.34㎡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高投标报价剔除系数:15%-20%(整数); 2. 低投标报价剔除系数:10%-15%(整数); 3. 最高投标限价调节系数(市政工程):3.0%-6.0%; 4. 投标竞争率(市政工程):2.0%-4.0%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约定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约定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计量周期(按月)支付,发包人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发包人应在 28 天内审批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14 天内完成支付;逾期支付超过 56 天的,按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工,电话 0898-67518207; 2. 招标代理: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雷工,电话 0898-31326186; 3. 监督部门: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898-67625437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社保及公积金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3. 业绩材料: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网页截图、竣工验收证明;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凭证、企业信誉承诺书、廉洁守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智能评审数据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同前文联合体投标要求,已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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