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半边山ZX02-04地块酒店配套道路工程(重发)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象山县
开标时间:2026-04-09 09:30
报名截止:2026-04-09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2928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票决抽签/票决
项目工期:390
AI抓取:2026-03-18 18:31:20
| 工程名称 | 象山半边山 ZX02-04 地块酒店配套道路工程 (重发) |
| 招标人名称 | 宁波象山维拉置业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4. 技术负责人: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施工员:施工员岗位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6. 质量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自有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需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象山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09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9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 300 号)四楼; 2. 开标方式:线上(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广联达不见面开标大厅); 3. 报名方式: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 平台网址: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招标文件下载)、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投标文件上传) |
| 评标定标办法 | 评定分离 + 票决抽签法 / 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资信分 3 分 + 商务分 97 分),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 2. 定标:中标候选人≥3 家采用票决抽签法,不足 3 家采用票决法,结合信用评价、企业实力、投标报价等因素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390 日历天(一期 300 日历天,二期 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不少于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2928.0736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自筹解决(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宁波半边山旅游度假区中部柴岙片区,西起 ZX02-01 地块南侧现状道路,东至 ZX02-04 地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 581 米,标准段道路红线宽 8-10 米,设置桥梁 2 座; 2. 建设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挡墙、桥梁、边坡、路灯、景观、交通、给水、电力排管、开关站、通信工程等(分两期实施:一期含道路基层及路基、桥梁工程等,二期含侧平石、沥青面层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合同总价的 2%; 3. 有效期:自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2000 元 / 天,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 30% |
| 工程预付款 | 1. 一期:一期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甲供材料费用)的 10%; 2. 二期:二期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甲供材料费用)的 10%; 3. 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 4. 扣回方式:分 3 次平均扣回,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 65% 前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支付经确认工程量进度款项的 85%; 2. 一期:累计支付达签约合同价 85% 后暂停,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额的 98.5%; 3. 二期:累计支付达签约合同价 85% 后暂停,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额的 98.5%; 4. 变更款项:与当月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质量保证金:结算总额的 1.5%; 2. 一期:竣工验收合格满 2 年后 28 天内退还; 3. 二期:竣工验收合格满 2 年后 14 天内退还; 4. 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宁波象山维拉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半边山景区渔湾路 102 号 B2,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4-89289587; 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星海南路 8 号涌金大厦 6 楼,联系人:郑梦燕、许常汇、余晨晨、杨萌迪、屠世侠,电话:0574-87375708、15757822090,邮箱:501398995@qq.com; 3. 监督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4-8938795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 2. 人员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证书及任命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 + B 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 / 质量员岗位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社保缴纳证明; 3. 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等)、资信标(资信标自评分表等)、商务标(投标函及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4. 其他:投标承诺书、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书面澄清(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 “远程询标” 窗口)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后,投标人需在 15 分钟内予以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作接受评审结论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