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翰林大街(北段)防水排涝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石嘴山市-平罗县
开标时间:2026-04-1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5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2455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488
AI抓取:2026-03-18 18:04:1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平罗县翰林大街 (北段) 防水排涝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 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人数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其余人员未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
| 项目市级 | 石嘴山市 |
| 项目县区 | 平罗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10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5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 / 方式:登陆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ogin)进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2. 报名方式:2026-03-18 00:00 至 2026-03-25 23:59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需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通过初步评审 + 报价符合性审查后,按商务标报价 70 分 + 技术标施工方案 20 分 + 企业综合信用 10 分综合评分,分值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则企业诚信分值高者优先 2. 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5 名推荐 3 名,<5 名推荐 2 名),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综合评议法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488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0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2455.35 万元(施工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4553467.72 元) |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券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电子开标系统进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定标参考因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为资格评审及定标参考因素,技术负责人无明确业绩评分要求 |
| 施组要求 | 1. 施工方案需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10 项核心内容 2. 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施工方案为 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字为黑色 3 号仿宋、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页码;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平罗县翰林大街(北段,鼓楼西街 - 山水大道)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雨水工程:新建主管道 2069m(d400~d2000)、预留管道 304m(d400~d1000)、雨水口连接管道 2274m(d300);新建检查井 55 座、单箅雨水口 210 座、双箅雨水口 10 座;拆除旧雨水口 50 座、旧排水管 1103m(d1200) 2. 污水工程:改造原有旧排水管道,新建主管道 2102m(d1000~d1500)、预留管道 1643m(d400~d1000);新建检查井 158 座;拆除旧排水管 1211m(d1200~d1400) 3. 路面恢复工程:主车道沥青路面恢复 43040㎡(厚 66cm)、铣刨罩面 9630㎡(厚 4cm);人行道道砖路面新建 3030㎡、水泥路面新建 420㎡;花岗岩道牙恢复 470m;路面标线施划 4120㎡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D 值:开标时由招标人确定 [97,100] 的整数,要求最高投标限价 * D% 高于工程成本警戒价 2. X 值: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用于计算评标参考价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常规金额:合同金额 ×2% 2. 若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金额为合同金额 ×2%+(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 3.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地址平罗县宝丰路 372 号,联系人市政建设室,电话 0952-3816168,邮编 75360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九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 1 号办公楼,联系人杨世敏、刘三燕、蔡芸霞,电话 0951-7637565、15709511250,邮编 750000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人员证书:(1)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管理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2)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3)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其他材料: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近三年(2022-2024)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3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4. 人员数量:项目经理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按自治区规定配置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 / 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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