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南田岛共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北角地块)I标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波市-象山县
开标时间:2026-04-08 09:00
报名截止:2026-04-08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861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540
AI抓取:2026-03-18 16:33:01
| 工程名称 | 象山县南田岛共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北角地块)I 标 |
| 招标人名称 | 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波市 |
| 项目县区 | 象山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08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8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 2. 报名方式:登录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 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资信分(权重 15%)+ 商务分(权重 85%)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相同则随机抽取; 3. 投标人数量≥20 家时,先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评审排序,取前 11 家依次评审资格审查资料和技术标 |
| 计划工期 | 54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1861.6979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57.87 亩,主要建设安置区内道路、小区围墙、停车位、配电房、小区照明、智能化、综合管网等; 2. 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025〕62 号批复范围内的上述工程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2. 金额:合同总价的 2%; 3. 有效期:自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2000 元 / 天,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 30%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额度为当月已核工程量(不含设计变更、联系单)的 85%(扣除苗木养护费); 2.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资料后,付至审定价款(含设计变更、联系单)的 85%(扣除苗木养护费); 3. 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98.5%(扣除苗木养护费); 4. 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后 7 天内拨付 50%,剩余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竣工时全额结清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扣留结算总造价的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终止后退还; 2. 最终结算价以政府有关部门终审结论为准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科技大厦西侧 24 层,联系人:娄主任,电话:15869573566;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路 189 号 2001 室,联系人:吴晗晔、贺意波、毕健敏、欧李忠,电话:0574-89017252,邮箱:806649736@qq.com; 3. 监督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4-8938795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发布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省外企业进浙备案信息截图; 2. 人员类:企业主要负责人 A 证及任命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 3. 其他: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投标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未低于成本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有) |
| 项目地点 | 象山县鹤浦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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