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综合公建配套项目——新建园区配套道路工程高新区春石路(春潮路-建安路)、建安路(一号直河春石路)道路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嘉兴市-海宁市
开标时间:2026-04-07 14:30
报名截止:2026-04-07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2141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60
AI抓取:2026-03-18 15:32:39
| 工程名称 | 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综合公建配套项目 -- 新建园区配套道路工程高新区春石路 (春潮路 - 建安路)、建安路 (一号直河 - 春石路) 道路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少于 1 人 |
| 社保要求 | 无明确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 2023-01-01 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7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1 个及以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需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款发票(开票时间在开工至竣工验收之间,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 30%) |
| 其他业绩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01-01 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7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1 个及以上,需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或合同协议书(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资料需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姓名 |
| 项目市级 | 嘉兴市 |
| 项目县区 | 海宁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4-07 14: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7 14: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0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海宁)(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无报名费要求 |
| 评标定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先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系统识别)+ 资格审查 + 资信标评审,确定评审区间后开展初步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综合评审,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2. 定标: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含价格因素 + 企业实力 + 企业信誉 + 投标方案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等 |
| 计划工期 | 1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招标标准预算价 2141.8169 万元 |
| 资金来源 | 镇财政解决(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海宁市长安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范围:道路工程 + 桥梁工程 + 交通工程 + 排水工程 + 照明工程 + 绿化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2. 建设规模:新建春石路(春潮路 - 建安路)长约 447 米、宽约 24 米;新建建安路(一号直河 - 春石路)长约 272 米、宽约 30 米,沿线新建 30 米宽桥梁一座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入围标准价随机系数 k1:0.994、0.996、0.998、1.000、1.002、1.004; 2. 评标基准价随机系数 k2:0.994、0.996、0.998、1.000、1.002、1.004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保险机构保证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按 2000 元 / 天支付违约金,延误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上限为履约保证金的 25%;延期 15 天以上且无有效措施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 10% 的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总合同价的 20%,支付条件为合同签订、缴纳工伤保险及相关保险并进场开工后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计量支付,支付当月计量款的 70%(同比例扣除预付款),累计付至合同价 70% 时停止; 2. 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 80%; 3. 资料交全并符合结算审核要求后付至合同价 85%; 4. 造价结算审核后,留审定造价的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付清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以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最终支付依据,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 98.5%;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终止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长安镇,联系人杨先生,电话 0573-87412588;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 18 号恒力大厦 9 楼,联系人施先生,电话 0573-87227307; 3. 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住建局,电话 0573-87287073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从基本账户转出); 2. 项目负责人材料: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承诺; 3. 其他人员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其他材料:投标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省外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需) |
| 答辩 / 询标方式 | 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 书面答复 / 现场语音答复 |
| 答辩 / 询标要求 | 1. 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相关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 通知方式:入围后预通知 + 技术标评审过程中正式通知(电话或短信); 3. 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按通知时间参与,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按 0 分处理;需在陈述和答辩问题范围内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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