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东河镇俄贤村及南浪村供水管网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东方市-东方市东河镇
开标时间:2026-04-09 08:30
报名截止:2026-04-09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90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机器评审
项目工期:120
AI抓取:2026-03-18 12:01:51
| 工程名称 | 东方市东河镇俄贤村及南浪村供水管网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东方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负责人; 2. 关键岗位人员:按海南省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等,具体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确定) |
| 社保要求 | 无明确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东方市 |
| 项目县区 | 市本级 |
| 开标日期 | 2026-04-09 08: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9 08: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 12 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市开标室 1;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远程解密); 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机器评审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不符合评审标准则否决投标; 2. 确定入围投标人(按评标基准价筛选前 20 家); 3. 详细评审(投标报价得分 + 企业诚信评价得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得分); 4. 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
| 项目金额 | 190.746428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工作分工,承担连带责任; 3. 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 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章 |
| 项目地点 | 东方市东河镇 5 个自然村(俄贤自然村、保眉自然村、大俄自然村、南浪自然村、广坝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给水主管网:保眉村(DN40-DN65,1.62km)、俄贤村(DN40-DN80,1.05km)、大俄村(DN40-DN80,1.80km)、南浪村(DN40-DN80,2.66km)、广坝村(DN40-DN65,0.87km); 2. 入户管网:保眉村(DN25,570m)、俄贤村(DN25,830m)、大俄村(DN25,950m)、南浪村(DN25,960m)、广坝村(DN25,500m)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需为海南省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2. 金额:中标金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 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2000 元 / 每日 |
| 工程预付款 | 1. 支付比例: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30%; 2. 支付条件:承包人提交合格的施工组织方案、工人及主要机械设备材料进场、提交开工报告经发包人确认,且提供书面付款申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预付款等额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周期:按月支付; 2. 支付比例: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产值的 85%(不含合同外增加费用); 3. 累计支付上限:工程全部完工后,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5%(不含合同外增加费用); 4. 付款方式:工程款拨付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资金共管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结算依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三方签署的《工程结算书》; 2. 支付比例: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3. 剩余款项:结算审定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东方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地址:东方市东海路 11 号,联系人:苏汝江,电话:0898-25522806; 2. 招标代理机构:君利源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紫荆山路 16 号紫荆城写字楼 18 层 1802 号,联系人:王源,电话:13322043867; 3. 监督部门:东方市水务局,电话:0898-2552280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类: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2. 人员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 3.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企业信誉承诺书、廉洁守法承诺函、纸质保函真实性承诺函(如有)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未回复将按评标委员会理解内容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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