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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道、韶山西路等5条市政道路局部整修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湘潭市-市本级
开标时间:2026-04-08 09:00
报名截止:2026-04-08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36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0
AI抓取:2026-03-18 11:03:00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湘潭大道、韶山西路等 5 条市政道路局部整修项目
招标人名称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社保要求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单位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确认)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 1 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680.49 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其他业绩要求不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市级湘潭市
项目县区市本级
开标日期2026-04-08 09:00:00
报名截止2026-04-08 09:00: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平台网址: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接收系统:https://bhjs.hnsggzy.com:19981/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 评定分离法
评标定标规则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个不排序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通过票决法 / 集体议事法 / 因素法确定中标人;评审含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 技术 + 商务 + 投标报价评审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项目金额1360.98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国有资金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近 3 年内,第 1 个单项合同额≥680.49 万元城市道路工程业绩得 42 分,第 2 个单项合同额≥1088.78 万元城市道路工程业绩得 28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不要求
施组要求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6 项内容,实行合格制评审
联合体投标要求
项目地点湘潭市
建设范围及规模包含湘潭大道、韶山西路等 5 条道路局部整修,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 54913 平方米,人行道路面改造 4377 平方米,交通标线 2494 平方米,井圈提升 92 座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履约担保形式:转账、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金额:中标金额的 10%;期限:合同签订时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无息退还(违约扣减除外)
工期延误赔偿费每延误 1 天,按合同金额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造价的 20%;逾期超过 30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
工程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预付款担保后 7 个工作日内,且不迟于开工日期前 7 天;扣回:累计支付进度款达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50% 时开始扣回,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 80% 前扣完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工程进度完成 50% 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跟踪审计结果的 80% 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 80%);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结果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剩余 3% 质保金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竣工后 60 日内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为准;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 1 年且保修到位后无息返还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路 106 号,联系人:唐建强,电话:0731-58392110,电子邮件:532611796@qq.com;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莲路 32 号联东优谷工业园 17 栋,项目负责人:周杰平,电话:13548605510,传真:0731-53288656,电子邮件:563182316@qq.com;行政监督部门: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 168 号,电话:0731-58262625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无在建承诺;
3. 近 3 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
4. 投标保证金(现金 / 保函 / 保证保险);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
6. 信用评价结果相关材料;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9. 承诺书(含无串通投标、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内容);
10. 省外入湘企业需提供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基本信息登记材料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澄清文件,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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