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开标时间:2026-04-09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4
资质要求:建筑一
项目预算:65689万元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评定分离+票决定标
项目工期:505
AI抓取:2026-03-17 18:09:1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需 1 项类似业绩; 2. 设计负责人:壹级注册建筑师; 3. 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 其他人员: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 人、质量员 3 人、安全员 3 人、标准员 1 人(可兼任)、材料员 1 人(可兼任)、机械员 2 人(可兼任)、劳务员 1 人(可兼任)、资料员 1 人(可兼任); 5. 专业技术人员: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 1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 1 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1 人、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或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 1 人、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1 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1 人 |
| 社保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关键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 3 个月(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02 月)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 “六类人员” 除外)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与本工程同类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最多提供 5 个) |
| 其他业绩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至少 1 项类似工程总承包 / 设计 / 施工总承包 / 工程监理业绩;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明确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牡丹江市 |
| 项目县区 | 绥芬河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4-09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4 18: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无需到达现场,远程解密);报名方式: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注册 + 办理数字证书 + 下载招标文件;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
| 评标定标办法 | 定性评审法 + 评定分离 + 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通过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 2. 定标:定标委员会 5 人(A 库 1 人 + B 库 4 人),按企业实力 + 不良行为记录 + 拟派团队能力 + 总承包报价 + 技术方案 + 应急预案评分排序,总分最高为中标候选人,同分则再次票决 |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 505 日历天(一期 140 日历天,二期 505 日历天,三期 50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8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达到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 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建筑材料: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合格品,符合质量检测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65689.15 万元(其中设计费用 758.63 万元,一期工程费用 33090.56 万元,二期工程费用 25174.33 万元,三期工程费用 6665.6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一般债券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等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成员不得超过两名,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3. 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责任义务; 4. 各方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 同一专业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 6. 投标相关工作由牵头人完成 |
| 项目地点 | 绥芬河市学府街南、高级中学东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 201204.1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6847.27 平方米(地上 100835.01 平方米,地下 6012.26 平方米),分三期建设:1. 一期(51737.75 平方米):教学行政综合楼、2 栋学生宿舍、食堂、后勤中心、门卫; 2. 二期(48437.95 平方米):2 栋实训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交流中心、2 栋学生宿舍、图书馆、体育馆、连廊、门卫; 3. 三期(6671.57 平方米):教师公寓、看台、门卫、400 米环形体育场及场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地址: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 159 号,联系人:庞颖,电话:0453-5761852; 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浦发大厦 A 座 2505 室,联系人:陈旭,电话:16645308969,邮箱:pengxu66688@163.com; 3. 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453-5761812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2. 人员材料:各岗位人员注册证书 / 职称证书 / 岗位证、社保缴纳证明、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公示或合同公示网页截图 + 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 3. 财务材料:近 3 年(2022-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信誉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承诺书、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5. 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需)、联合体协议书(如需)、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诚信投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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