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里山炮台文物本体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厦门市-思明区
开标时间:2026-04-07 09:15
报名截止:2026-03-24
资质要求:文物保护一和古建筑一
项目预算:32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项目工期:580
AI抓取:2026-03-17 18:05:42
| 工程名称 | 胡里山炮台文物本体保护修缮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厦门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文物保护工程一级(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1 人,需具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一级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或中级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需具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3. 施工员:1 人,持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 质检员:1 人,持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5. 安全员:1 人,持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6. 材料员:1 人,持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7. 资料员:1 人,持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8. 技术人员(木工、泥水工等):需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工匠岗位培训证书或从业人员上岗证,按证书数量计分(同工种最高 1 分)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维修(修缮)项目,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满分 3 分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担任或主持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修缮)项目责任工程师,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证明得 1.5 分,满分 3 分; 2. 项目技术负责人: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担任或主持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修缮)项目责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证明得 1 分,满分 2 分 |
| 项目市级 | 厦门市 |
| 项目县区 | 思明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4-07 09:15: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4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方式:远程开标,投标人可选择到现场或远程参加,远程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并按要求参与; 2. 报名方式: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后下载招标文件; 3. 报名费:0 元; 4. 平台网址: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zfcg.czt.fujian.gov.cn)、厦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amen.gov.cn/)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 +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投标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 3. 评标价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4. 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对报价过低的投标人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计划工期 | 5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 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 项目金额 | 最高限价 320.95 万元(预算金额 401.9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维修(修缮)项目,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满分 3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修缮)项目责任工程师业绩,每 1 个得 1.5 分,满分 3 分; 2. 技术负责人: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修缮)项目责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每 1 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踏勘报告、保护修缮重难点及解决措施、技术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措施、成品保护及现场恢复方案、主要物资进场安排、材料和工艺试制方案、材料搬运方案、影像档案资料保留方案、地基加固及施工监测方案、进度表或工期网络计划、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文物建筑修保护培训计划、卫生保洁及建筑垃圾清运方案、工程资料整理及竣工验收方案等 |
| 项目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范围:官厅、弹药库、日军榴弹炮阵地、望台、震威门、奋武门、哨所、后山区城墙及西城门、东城门、北城门,战壕(环壕、护墙、三合土战壕)等; 2. 建设规模:文物建筑面积 1267.4 平方米,城墙长 336.2 延米,战壕长 319.52 延米,甬路 2111 平方米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 / 汇票 / 本票、保函 / 保险等缴纳方式;履约保函有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九十日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按签约合同价格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累计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 1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生效且收到等额履约保函及合同总金额 30% 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当期核准进度款的 80% 支付,未达 30 万元不予支付; 2. 工程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50% 时,后续各期按当期应付工程款的 50% 扣回预付款,在已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80% 前全部扣回; 3. 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80% 时,停止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档案移交完成、结算办理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余 3% 为质量保修金(可提供质量保修金保函代替,无息返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厦门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 95 号,邮编:361000,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592-2086117; 2. 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 491 号天地金融港 2# 楼 1603-1 单元,邮编:361006,联系人:邓湘元、汪璐灵,联系电话:0592-6024488(转 809)、汪璐灵 15959245318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技术人员的工匠岗位培训证书或从业人员上岗证; 3. 业绩材料: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文本、中标公告及网址、中标通知书、验收合格证明等); 4. 其他材料:投标函、资格承诺函(或资格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各项书面承诺(安全责任、质保期、项目组成员不擅自变更等)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半小时左右)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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