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4个乡镇民福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五)农田地力提升第一标段(第二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衡阳市-祁东县
开标时间:2026-04-08 09:00
报名截止:2026-04-08
资质要求:无
项目预算:112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
项目工期:120
AI抓取:2026-03-17 18:04:2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等 4 个乡镇民福村等 12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〇二五) 农田地力提升第一标段 (第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农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 3 个月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不要求类似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衡阳市 |
| 项目县区 | 祁东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08 09:0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8 09:0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报名 / 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无报名费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投标报价低于警戒线视为无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按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 5 人,均为随机抽取专家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 万元 |
| 质量要求 | 有机肥质量符合 NY/T5252021 标准,经充分发酵、粉碎、造粒处理;有机肥需通过 CMA 检验,提供肥料登记证书及三年内 CMA 资质认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严禁使用河(沟、塘)污泥、重金属超标的畜禽粪便、工业废弃垃圾和褐煤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 |
| 项目金额 | 112.4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祁东县黄土铺镇、石亭子镇、白地市镇、砖塘镇共 4 个乡镇 12 个行政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施有机肥 3749 亩,实施数量 1124.7 吨,每亩撒施有机肥 300 公斤;在项目区每个村建立 1 个农田地力提升质量监测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 10% 以上的,另提交超出 10% 以上差额的诚信金(保函);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独立保函 / 保险公司开具的无免责条款保证保险)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 作为预付款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后,买方在收到相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60%~95% 作为交货款;买方在收到验收证书 / 验收款支付函并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25% 作为验收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买方在收到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 结清款支付函并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5% 作为结清款;项目经省、市、县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项目结算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地址祁东县石门路 212 号,联系人全明高,电话 13617477870;招标代理机构:祁东县永昌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祁东县永昌街道衡缘物流园区内衡缘物流综合体 1 栋,项目负责人颜雅娟,电话 19372221221,项目组成员魏盼、张勇;行政监督部门:祁东县农业农村局,电话 0734-6264684;系统咨询电话 400-777-7016、0731-8480701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 有机肥肥料登记证书(有效期内); 3. 有机肥三年内 CMA 资质认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 项目负责人农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本单位连续近 3 个月社保证明; 5.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基本账户资信证明); 6.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不良记录查询证明;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8.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电汇 / 电子保函 / 保证保险); 9. 分项报价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0. 近三年内生产经营相关行政处罚情况说明; 11. 无联合体投标相关材料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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