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厂改造区块配套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金华市-永康市
开标时间:2026-04-07
报名截止:2026-04-07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6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3-17 17:32:42
| 工程名称 | 陶瓷厂改造区块配套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建部规定;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社保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 2025 年 12 月、2026 年 1 月、2 月的社保参保凭证,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或分公司名称)一致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金华市 |
| 项目县区 | 永康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4-07 |
| 报名截止 | 2026-04-07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 1 号国际会展中心六楼会议室);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 3. 报名 / 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自行下载,也可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获取相关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进行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资信标评审、资格审查,按总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 5 人组成,招标人代表 1 人 + 专家 4 人; 3. 定标由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含企业匹配性、评标报告、价格因素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招标控制价 467.166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资,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电子清标软件审核商务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文本、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并于 5 日内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花园大道东侧,铁岭路北侧,永康市陶瓷厂改造区块内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市政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 2.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全长约 418m,红线宽 12m,总面积约 5188.67m²;新建 D600 雨水管约 437m、D400 污水管约 509m;新建 DN300 球墨铸铁管约 428m、DN200 球墨铸铁管约 68m;新建普通路灯 13 盏、综合杆路灯 1 盏及相应管线;交通工程含监控、标识标线及管线预埋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调整系数 K 值:Z.xy 形式,Z 值为 14,X、Y 从 0~9 中抽取; 2. 报价扣分系数: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个百分点扣 0.8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个百分点扣 1.6 分(E2=2×E1)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信用评价 C 级及以上市政公用类企业:合同价的 1%;2.D 级企业:合同价的 1.5%; 3. 其他企业:合同价的 2%; 4. 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险机构保证 / 保险 / 保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按 1000 元 / 日扣罚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10% |
| 工程预付款 | 工程开工建设前,预付扣除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价的 10%(其中工资性预付款比例 1%,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人工费用:占总工程款 8%,按月拨付,开工后不晚于每月 20 日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其他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至上一周期经核定工程款(含工程变更)的 85%,需扣回人工费用和预付款; 3.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工程进度达 80% 时预付款全部扣回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非政府性投资工程,经结算审核后累计支付审定价的 98.5%; 2. 剩余 1.5% 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缺陷期满后一个月结清,不计息; 3. 结算审核费超 5% 核减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华丰东路 111 号 2 楼 201-217 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15057913313,邮箱 534137188@qq.com;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永康市西城街道牟店 109 号,联系人陈开航,电话 17758076555、0579-87189288,邮箱 963485455@qq.com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2.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相关任命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5.12-2026.2 社保参保凭证; 4.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及对应社保参保凭证; 6. 投标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7.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8. 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需签字页面扫描上传; 9. 无业绩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其他要求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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