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鄂尔多斯市-市本级
开标时间:2026-04-07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0
资质要求:市政三或市政乙
项目预算:648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Ⅰ+评定分离+票决定标
项目工期:50
AI抓取:2026-03-13 18:10:5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 / 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师 (员)/ 预算员各 1 名(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需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之日社保缴费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鄂尔多斯市 |
| 项目县区 | 市本级 |
| 开标日期 | 2026-04-07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0 17: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领取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3.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Ⅰ+ 评定分离 + 票决定标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技术部分暗标评审,综合评分(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 项目管理机构 10 分 + 投标报价 45 分 + 其他评分因素 5 分),按得分推荐定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综合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择优要素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以信用承诺函替代)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
| 项目金额 | 648.7635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市级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有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5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1. 内容需含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针对雨水系统、道路结构等关键工序提出针对性技术措施; 2. 技术文件(暗标)总页数不超过 150 页,需符合特定编制格式(字体、页码、页眉页脚等要求),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单位数量≤2 个; 2.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牵头人,明确职责; 3. 同一专业共同承担的按资质等级较低者确定;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 各方均需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信息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6. 各成员均需满足资质、信誉、财务等要求 |
| 项目地点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十东街、纬八街、经十二路、经十五路、经十三路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道路工程、人行道硬化、照明工程、雨水工程及相关土方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 2. 金额:中标金额的 5%(取整),信用良好企业可减免至 3%; 3. 缴纳时间:发出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4. 有效期:合同签订至项目验收合格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迟延一日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款的 1%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20% 预付款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资料归档后经审计单位审定结算总价,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为审定价款的 3%)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10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详见招标文件(按竣工结算审核流程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地址:鄂尔多斯高新区佳奇综合服务楼,联系人:张磊,电话:15389882002; 2. 招标代理:内蒙古广盛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街道锦厦国际商务广场 2 号楼 15 楼 1508 室,联系人:张浩东,电话:14784771098; 3. 行业监管: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联系人:袁娜,电话:0477-2775064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 3. 信誉材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信用承诺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4. 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5. 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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