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新桥苏寨煤矿避险搬迁新村建设工程(一期)给排水工程(曹家庙片区)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广安市-前锋区
开标时间:2026-04-21 09:30
报名截止:2026-04-03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209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3-13 17:05:13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广安市前锋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新桥苏寨煤矿避险搬迁新村建设工程 (一期) 给排水工程 (曹家庙片区) 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为本单位人员 2. 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 聘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无需社保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广安市 |
| 项目县区 | 前锋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4-21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3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03-14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凭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广安市) 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开标地点:该平台线上开标环节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评标委员会 5 人(全为评标专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按量化因素折算评标价,排除低于成本报价,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不足 2 人则招标失败) 2. 定标: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定标前核查中标候选人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定标因素含价格、企业实力、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服务质量等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209.60613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投标文件需为 GATF 格式且 CJZ 格式工程量清单可被系统读取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 / 安全管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要求合理可行且满足项目要求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适用 |
| 项目地点 | 广安市前锋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为曹家庙片区引入市政自来水,安装供水管网约 15 公里,设置一体化生活给水加压泵站,解决该片区约 300 户村民生活饮用水;招标范围为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2% 2. 第一类分部分项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4% 3. 第二类分部分项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4% 4. 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百分比:30% 5.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19%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5%;可采用现金 / 支票、银行保函 / 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 保险合同,或组合形式提交;现金 / 支票需通过基本账户转账,保函 / 保险合同需提供原件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 2000 元 / 天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30%,项目进场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承包人完成工程任务量 40% 后,按不超过已完工程量金额的 80% 拨付 2. 首次付款后,每月按核定当期产值的 80% 拨付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拨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含审定增项)的 80%;变更增项未审核前,人工费经审核后每月据实拨付至民工工资专户 4. 支付时承包人需提供 9%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可拒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办理工程结(决)算审核后,拨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工程款 2.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金额的 3%,质保期满 1 年后 30 天内无息支付 50%,期满 2 年后 30 天内无息支付剩余 50% 3. 缺陷责任期终止、质量保修期满且双方无异议后 14 日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 14 日内审批并颁发证书,颁发后 14 日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 51 号 4 幢 709 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 184826102442.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 51 号 4 幢 303 室,联系人胡老师,电话 13696185738,项目负责人贺海涛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省级及以上安管 B 证、社保缴费证明;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同等建造师证)、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 3. 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转账回单 + 基本账户信息 / 电子保函相关)、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 + 社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CJZ+GATF 格式)、施工组织设计、资格审查资料、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如需)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