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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溪河路符夹立交西延道路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淮北市-濉溪县
开标时间:2026-03-2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0
资质要求:市政三或市政乙或综合
项目预算:310万元
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3-13 16:46:25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溪河路符夹立交西延道路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施工综合资质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1 人
社保要求无明确社保及公积金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市政类业绩
其他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市政类业绩
项目市级淮北市
项目县区濉溪县
开标日期2026-03-2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0 17:3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报名: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开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濉溪县闸河路建投大楼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解密
评标定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 综合评分法
评标定标规则先进行初审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通过后进行磋商及多轮报价,最后按技术资信分(70%)+ 价格分(30%)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技术指标优者优先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 万元(不收取)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金额310.798884 万元(最高限价,含暂列金 20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已落实足额资金)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市政类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满分 6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市政类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满分 2 分;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 2 分
施组要求需提供项目概况分析、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及设备计划、主要物资供应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工期 / 文明施工 / 安全生产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重点难点及保证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无相关要求
项目地点濉溪县境内
建设范围及规模1. 原道路混凝土路面、路基拆除、树木移植、监控及杆件拆除等;
2. 新建沥青路面、人行道、路缘石、树池;
3. 栽植行道树;
4. 路灯安装;
5. 监控、通讯、交通信号灯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评标随机数值表
工程履约担保合同价的 2%,支付方式可选择转账 / 电汇 / 支票 / 汇票 / 本票 / 保险 / 保函,收取单位为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履约完成后退还
工期延误赔偿费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 1 天支付合同价款 0.03% 违约金;延期 28 天以上,每天按合同价款 0.05% 支付;延期 56 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5%
工程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不高于 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 40%、不高于 70%;大型企业或人工投入为主按月结算项目可低于上述比例或不约定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无预付款,按月进度付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85% 支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及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的 100%,承包人需单独提供合同金额 3% 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缺陷责任期满(24 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 139 号,联系人况工,电话 0561-6077426;
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港利上城国际 20 栋 1301,联系人张肴肴,电话 13093534488;
3. 监督部门:濉溪县财政局,地址濉溪县沱河路 121 号,联系人李振华,电话 0561-6087768;技术支持热线:0512-58188516;CA 锁办理咨询:0561-3199732
答辩方式
答辩要求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 / 电子证照;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乙级及以上或施工综合资质证书扫描件 / 电子证照;
4.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电子证照;
5.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职称证书(如有)扫描件 / 电子证照,项目经理业绩证明(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市政类施工合同);
6. 企业业绩证明(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市政类施工合同);
7.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8. 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 项目经理承诺书及身份证明扫描件;
10. 诚信履约承诺函;
11. 磋商响应函、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2. 企业荣誉、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扫描件及相关公示截图;
1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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