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文庙大成殿、东西两庑修缮项目(二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宣城市-绩溪县
开标时间:2026-03-24 10:00
报名截止:2026-03-24
资质要求:文物保护一
项目预算:147万元
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3-12 16:45:35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绩溪文庙大成殿、东西两庑修缮项目 (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绩溪县文物所 |
| 施工资质要求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无人数要求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也需提供本企业职工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徽派砖木结构文物保护古建筑修缮工程业绩,累计最高计 2 项 |
| 其他业绩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徽派砖木结构文物保护古建筑修缮工程业绩,累计最高计 2 项 |
| 项目市级 | 宣城市 |
| 项目县区 | 绩溪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4 1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4 10: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 “主体登录” 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竞争性磋商 +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初审,通过后开展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 90 分 + 价格分 10 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技术指标优者优先 |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47.956911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徽派砖木结构文物保护古建筑修缮工程业绩,每项得 3 分,最高 6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徽派砖木结构文物保护古建筑修缮工程业绩,每项得 3 分,最高 6 分 |
| 施组要求 | 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包含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等 |
| 项目地点 | 绩溪县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对绩溪文庙进行揭顶维修,整体瓦屋面落架,对糟朽的大木构架(柱梁枋檩椽等)构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门扇整修,墙体及墙体粉刷修复,石地面修复和添配,三合土地面局部修复,屋面、屋脊、翼角、檐口饰件修复 |
| 工程履约担保 | 免收履约保证金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每日 1000 元进行处罚,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40% 作为预付款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照经采购人审核后的每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 支付工程进度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确定项目最终结算价后支付至项目最终结算总价款的 97%;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并退还保证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 保险,竣工结算后付至 100%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绩溪县文物所,地址:绩溪县博物馆办公楼 2 楼,联系方式:0563-8155965; 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方式:0563-8161768; 3.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563-8161768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 电子证照;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3.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 / 电子证照;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书及对应身份证明扫描件; 5. 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扫描件、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项目经理承诺书及身份证明扫描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 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合同 + 县级及以上文物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单扫描件,必要时附业主证明); 8. 磋商响应函、诚信履约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9. 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资料; 10. 报价表、最后承诺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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