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化工园区(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能级平台提升项目一园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湖州市-长兴县
开标时间:2026-04-02 14:00
报名截止:2026-04-02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558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60
AI抓取:2026-03-12 15:31:53
| 工程名称 | 省级化工园区 (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 能级平台提升项目 - 园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建部规定 |
| 社保要求 | 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社保未到账的需提供企业缴费凭证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湖州市 |
| 项目县区 | 长兴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02 14:0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2 14: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 8 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不见面开标大厅”; 3. 报名方式: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用户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统一主体库登录” 完成注册和 CA 锁绑定后下载 |
| 评标定标办法 | 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商务标(97%)+ 信用标(3%)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 3-5 家则全部推荐); 2. 定标: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主要考量价格因素 |
|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558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增市政供水管网约 6.4 公里,改造现有市政供水管网约 13.6 公里(其中新建给水管约 3.4 公里);新增消火栓 125 个及配套阀门井、水表井等设施;新建无负压增压泵站 2 座(占地约 40 平方米);沥青道路路面修复 500 平方米,人行道修复 300 平方米,绿化修复 3000 平方米及消火栓保温、防撞栏杆等配套设施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商务标下浮值:从 0.5%、1%、1.5%…10% 中确定 3~5 个等差数列数值开标时抽取; 2. 市政工程有效低价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 X2(26%、28%、30%、32%、34%)及以上; 3. 评标基准价相关:浮动率 A、权重 B、浮动率 C 开标时随机抽取对应数值 |
| 工程履约担保 | 合同总价的 2%,形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偿付 3000 元 / 天违约金;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偿付 3000 元 / 天违约金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款总额(暂列金额除外)的 1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开工后按月支付至合同部分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 2.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手续、提交完整送审结算资料后 30 天内,支付至 90%; 3. 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并移交全套验收资料后 30 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 98.5%; 4. 剩余 1.5% 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并移交全套工程验收资料后 30 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 98.5%;剩余 1.5% 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视履约情况返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吴工,13857242694;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浩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胡工,13587215855,邮箱 594647423@qq.com,地址长兴县和平镇永和路 36 号; 3. 行业监管 / 投诉部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6012606、0572-6012702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 4.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项目班子成员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未到账提供缴费凭证); 6.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7. 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8. 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9. 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10. 商务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定标材料等电子投标文件(CA 加密,后缀.HZ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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