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街头镇朝阳、湖崷等区块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台州市-天台县
开标时间:2026-04-01 09:30
报名截止:2026-04-01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13万元
评标办法:资信商务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3-11 16:29:58
| 工程名称 | 天台县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25 年街头镇朝阳、湖崷等区块农田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造价工程师相关要求,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证书硬性要求 |
| 社保要求 | 无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台州市 |
| 项目县区 | 天台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01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1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通过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s://ztb.zjtt.gov.cn自行下载,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均可下载 |
| 评标定标办法 | 资信商务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评审商务标、资信标,最后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商务标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计分,资信标按信用评价计分 |
| 计划工期 | 1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8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413.0839 万元,招标控制价 480.3302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硬性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含资格标、资信标、商务标三部分,技术标相关要求未作强制计分要求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天台县街头镇朝阳、湖崷等区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建设面积 932 亩;新建道路 23 条总长度 6406 米、下田道 50 处,新建沟渠 4409 米、分水闸 147 处、进水口 116 处等;施工总承包,含田间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及配套田间进水闸等渠系建筑物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 D 值在 0.00~1.99 范围内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00–D)%; 评审区间按市内企业基数随机抽取对应数量市外企业进入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可采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现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解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偿 10000 元,违约金上限为履约保证金额度,损失超违约金部分承包人仍需赔偿 |
| 工程预付款 | 签约合同价的 1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按施工合同造价的 1% 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至工资专户;预付款不扣回,作为工程款不计入进度款抵扣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支付当期计量工程量价款的 75%;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核后总价格的 90%;发包人将当期应付进度款的 20% 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经结算并审核通过后,承包人提供 1.5% 工程结算价款的质量保修金(银行 / 保险公司保函或现金)后,付清所有款项;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返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天台山西路 1 号,联系人许增航,电话 13634000906;招标代理机构:天台县成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天台山西路 1 号,联系人陈女士,电话 0576-82372175,邮箱 903986377@qq.com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合格);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无在建工程); 3. 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4. 诚信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6. 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7.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行贿犯罪等相关无违规证明材料; 8.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9.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8 万元,现金 / 工程保函 / 银行支票等形式); 10. 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