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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永州市-江永县
开标时间:2026-04-01 09:00
报名截止:2026-03-31
资质要求:建筑二
项目预算:1431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720
AI抓取:2026-03-11 16:06:14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江永产业开发区汽车轮毂、动力缸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施工资质要求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或 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2.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3.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社保要求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确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1. 设计业绩:近 3 年内完成过建筑面积≥23117.08㎡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 施工业绩:近 3 年内完成过建筑面积≥23117.08㎡且单跨跨度≥15 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永州市
项目县区江永县
开标日期2026-04-01 09:00:00
报名截止2026-03-31 23:5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报名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 评定分离法(可选)
评标定标规则1. 评审程序: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投标报价评审;
2. 定标方式:票决法 + 集体议事法 + 因素法 + 其他方法(任选);
3. 中标候选人:推荐不超过 3 个(排序或不排序)
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设计 60 日历天 + 施工 66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1. 设计:符合国家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
2.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
3. 采购: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14317.27 万元(建安工程费 12755.86 万元 + 预备费 1372.91 万元 + 设计费 188.5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国有资金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1. 第一个加分业绩:近 3 年完成建筑面积≥23117.08㎡且单跨跨度≥15 米,得 24.5 分;
2. 第二个加分业绩:近 3 年完成建筑面积≥36987.33㎡且单跨跨度≥24 米,得 14.7 分;
3. 第三个加分业绩:近 3 年完成建筑面积≥36987.33㎡且单跨跨度≥24 米,得 9.8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无单独评分要求,业绩纳入投标人业绩评分
施组要求需编制总承包管理方案 + 总承包安全生产控制方案 + 成本控制方案 + 质量管理方案 + 进度管理方案 + 一体化管理措施 + 设计优化方案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安全管理措施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资源配备计划 + 人员设备资源调度能效及经验(暗标形式)
联合体投标要求1. 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
3. 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方确定资质;
4. 牵头人承担主要业绩及人员资格要求;
5. 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项目地点江永县产业开发区内
建设范围及规模总用地面积 60087.65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6234.16 平方米(计容面积 75280 平方米);主要建设 3 栋生产厂房、1 栋多层厂房、1 栋仓库、1 栋检验研发中心等,附属工程含道路、绿化、给排水等;建筑最大跨度 30 米,最大高度 20 米
工程履约担保1. 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 + 担保公司担保 +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 金额:合同金额的 8%;
3. 特殊要求:中标合同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 以上的,需额外提交诚信金(按地区规定计算)
工期延误赔偿费每天 10000 元,累计最高赔偿合同价格的 2%
工程预付款1. 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设计费、暂列金额后的 10%(20% 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
2. 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并收到预付款担保后 30 日内;
3. 扣回方式:分四次等额扣除(每次 25%)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设计费:施工图审查备案后付 70%+ 主体验收合格后付 15%+ 竣工联合验收后付 15%;
2. 建安工程费: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80%(20% 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85%+ 竣工结算审定后付至 97%;
3. 质量保证金:3% 工程款(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1. 结算依据:江永县财政评审中心预算总价为封顶价;
2. 支付时间:竣工结算审定后支付至 97%,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剩余 3%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欧伟杰,电话 18692698896,邮箱 jyxgyy@163.com;
2. 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探春,电话 18390851895,邮箱 3093377212@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6-5751942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 + 施工资质证书 + 设计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拟任负责人简历表 + 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 注册证书 + 社会保险证明;
3. 业绩材料: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 + 合同 + 竣工验收文件);
4. 其他材料:投标函 + 投标保证金凭证 + 投标人承诺函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技术标文件 + 信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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