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分公司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双鸭山市-友谊县
开标时间:2026-03-31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6
资质要求:建筑三和市政二
项目预算:823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95
AI抓取:2026-03-11 11:41:12
| 工程名称 | 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分公司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清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配备,至少含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关键岗位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资金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1 年内(投标截止日向前起算)至少具备 1 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双鸭山市 |
| 项目县区 | 友谊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31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6 17: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2. 开标方式:线上远程解密、开标; 3. 报名方式: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会员端,使用 CA 锁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资格后审; 2. 评分构成: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 投标报价 60 分; 3. 评标基准价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 4. 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19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 万元(取消投标保证金) |
| 质量要求 |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通过发包人、监理人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
| 项目金额 | 823.925417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
| 资金来源 | 中央投资 80%+ 企业自筹资金 2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1 年内至少 1 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作为资格审查及评分依据)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1. 采用暗标评审; 2. 涵盖施工方案、质量 / 安全 / 环保管理体系、工期保证、资源配备等 16 项核心内容; 3. 格式需符合特定排版要求(字体、行距、页码等),不得出现投标人标识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局直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改造供水管网 3.7 公里及配套设施; 2. 新建加压泵房 1 座; 3. 污水处理厂新建 160 平方米化验室、购置化验室设备 55 台套、维修生化池 1 座; 4. 更换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模组、变压器、水泵等设施,维修消防及检测附属设施,购置板框压滤机 1 台 |
| 工程履约担保 | 需提交合同总价款 10% 的履约担保,推荐使用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日按合同总价的 0.5‰计算,上限为合同总价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按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后金额的 30% 支付,开工手续办理完成后 30 日内支付,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30% 以上时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进度付款,付款周期与计量周期一致,需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审批后 14 天内支付,逾期按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清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局直扁石河以东冷冻厂以西 1100 米处,联系人:苏畅,电话:18346994455; 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骏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 1898 A4 栋 2 单元 7 层 701 室,联系人:吴明昊,电话:19845256249; 3. 行政监督单位: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电话:0469-428501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无在建承诺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6. 近 1 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7.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 “信用中国” 及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截图; 9. 企业资质未处于 “资质异常状态” 承诺书;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 暗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3. 履约担保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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