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安置房智能化工程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南京市-雨花台区
开标时间:2026-03-23 09:15
报名截止:2026-03-23
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二
项目预算:158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120
AI抓取:2026-03-10 18:06:40
| 工程名称 | 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 (一组团) 项目安置房智能化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2.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等(专职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须持上岗证且不得兼任)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 年 8 月 - 2026 年 1 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其他业绩要求 | / |
| 项目市级 | 南京市 |
| 项目县区 | 雨花台区、江宁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23 09:15 |
| 报名截止 | 2026-03-23 09:15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 “宁易新” 招标投标交易系统(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免费获取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初步评审:审查形式、资格、响应性等符合要求; 2. 详细评审: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100 分),按规则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偏离基准价按比例扣分; 3. 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 3 名并排序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产品合格率 100%,配合总包单位获得省优(扬子杯),蓝城集团 / 东方每次第三方综合评估成绩不低于 85 分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158.999257 万元(合同估算价 16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政府投资)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江宁区谷里街道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范围:B03#、B04#、B05#、B10# 及室外部分区域,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访客对讲及家居安防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智慧消防系统等;规模:安置房智能化工程施工 |
| 工程履约担保 | 是,形式为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等,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 节点工期延误:500 元 / 天; 2. 竣工工期延误:1000 元 / 天(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造价的 1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发包人代扣代缴费用后的 10%,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开工日期前 7 天内支付,第一期进度款中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每两个月支付一次,支付跟踪审计核定已完合格产值的 80%; 2. 取得验收合格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 85%; 3.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 97%; 4. 余款保修期满后付清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经承包人书面确认后 14 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福路 7 号觅秀西园 4 幢 12 层,联系人:王工,电话:025-87733086;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兴隆路 9 号鼎业投资集团 9 楼,联系人:欧金林,电话:13770778154; 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2. 项目负责人材料: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半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有效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人事证明材料); 3. 项目管理机构材料:主要人员职称证 / 执业证 / 上岗证、社保证明;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或信用承诺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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