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EPC(第二次)标段一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开标时间:2026-04-13 09:00
报名截止:2026-04-09
资质要求:市政二
项目预算:15943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345
AI抓取:2026-03-10 18:04:29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西宁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 EPC (第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 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师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需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2.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 3.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分别由三人担任,且均在本单位注册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 2025 年 1 月(含)以来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含基本养老保险)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建过 1 个 300t/d 及以上规模的污泥处置(干化或焚烧或资源化)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 EPC 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满足即可;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方工作范围)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项目施工负责人需承接过日处理规模不低于 600 吨的污泥处置(干化或焚烧或资源化)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 |
| 项目市级 | 西宁市 |
| 项目县区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1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9 24: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2. 开标方式:远程解密、远程在线 “不见面开标”; 3. 报名方式: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完成 “主体入库”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点击 “我要投标” 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 9 人的单数; 2. 评审因素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技术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业绩及信用等; 3.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
| 计划工期 | 34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通过各阶段审查; 2. 施工:符合审查后施工图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质量标准,合格; 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设计保证值,无尾工移交,达标投产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15943.86 万元(其中设计费增值税税率 6%,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增值税税率 9%,设备购置费增值税税率 13%,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 6%)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 2. 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设计单位)及各方权利义务; 3. 各方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组成后不得变更; 5. 牵头人提交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 成员承担连带及各自法律责任 |
| 项目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黑沟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规模:日处理 600t/d 市政污泥,采用污泥干化 + 协同焚烧工艺; 2. 范围:(1)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含相关生产工艺系统、辅助及附属设施);(2)施工: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场地平整及清表;(3)采购:除焚烧炉本体改造、生产车辆等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及保管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2. 金额:合同价的 10%; 3.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同时; 4. 有效期: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后半年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 延期 1-10 天:1 万元 / 天; 2. 延期 10 天后:2 万元 / 天; 3. 延期 20 天后:3 万元 / 天; 4. 累计最高不超过总合同价的 2.5%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合同总价(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10%(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00%、农民工工资 3%); 2. 支付:分两笔,合同生效 + 履约保函 + 财务收据后支付 5%,污泥干化系统设备合同签订 + 财务收据后支付 5%(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户); 3. 抵扣:不扣回,冲抵进度款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费:初步设计通过付 20%,施工图完成付 50%,竣工验收合格 + 竣工图提交付 10%; 2. 设备购置费:投料证明 + 监造确认付 20%,设备到货付 40%,72+24 小时试运行通过付 10%,性能考核达标付 10%;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厂房基础完成付 5%,建筑工程完成交安付 25%,各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分别付 6%,72+24 小时试运行通过付 10%,竣工验收合格付 5%; 4. 支付前提:提交完整过程文件,发包人审核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结算依据:合同包干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据实结算; 2. 支付比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技术服务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设备供货支付至 90%; 3. 剩余款项:3%(设计、建筑安装及技术服务)、10%(设备)作为质量保修金,按保修书约定支付; 4. 支付时间:第三方审计完毕,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 1 个月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上孙家寨村 1780 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71560338; 2. 招标代理: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 3 号 19 号楼 3-363 号铺,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971-3930630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需)、社保缴费证明; 3. 业绩材料: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规模、范围、签订时间等),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需)、投标保证金保函、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资信承诺函、省外企业进青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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