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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合肥市-长丰县
开标时间:2026-03-31 10:00
报名截止:2026-03-31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288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3-10 16:01:33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工程
招标人名称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2.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 人;
3. 施工员:1 人;
4. 质量员 / 质检员:1 人;
5. 安全员:1 人(持有不低于 C 类安全员证书);
6. 资料员:1 人;
7. 劳资专管员:按相关规定配置
社保要求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 1 个不低于 300t/d 包含反渗透工艺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施工或 EPC 总承包业绩)
其他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无;技术负责人业绩:无
项目市级合肥市
项目县区长丰县
开标日期2026-03-31 10:00
报名截止2026-03-31 10: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 2 楼 10 号开标室;开标方式:“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报名方式: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阶段)
评标定标规则评审分三阶段:第一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通过后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并按得分筛选入围投标人,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综合得分 = 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 + 报价文件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 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金额1288.748622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是否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 1 个不低于 300t/d 包含反渗透工艺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施工或 EPC 总承包业绩),得 5 分(满分 5 分)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派项目经理具备 1 个不低于 300t/d 包含反渗透工艺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施工或 EPC 总承包业绩),得 5 分(满分 5 分);技术负责人无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需包含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等 9 项内容;页面排版为 A4 纸、固定值 22 磅行距等;字体要求宋体,标题三号、其他四号;篇幅不超过 200 页;结合工程实际特点编制,无需重复现有法规规范内容
联合体投标要求1. 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应信誉要求;
3. 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4.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招标人联系、履约保证金缴纳等事宜;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项目地点长丰县陶楼镇高塘社区,长丰县餐饮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东侧
建设范围及规模建设规模:拟规划扩容建设一座处理能力 1000t/d 污水处理站,本期新建 500t/d 污水处理站并预留一条处理线设备安装位置,同步配套建设约 4000m³ 水池(3000m³ 调蓄水池 + 1000m³ 浓水池),土建工程按 1000t/d 处理能力一次性建成;招标范围:包括系统设计提资配合、竣工资料编制汇总、设备采购安装、土建工程、绿化等,与现有设备及管道系统接入改造,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直至系统试运行及验收达到废水处理量 500t/d 且质量保证期满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形式包括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签订合同前提交;项目移交生产验收通过后 28 天退还
工期延误赔偿费每延误 1 日赔偿金额为 2 万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支付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期前 7 天内;扣回方式为发包人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承包人需提交不可撤销的银行或担保机构等额保函或电子保函作为预付款担保,担保期限至预付款全部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结构封顶节点:支付总承包合同价格的 30%(剩余 10% 从预付款中抵扣);
2. 设备到货节点:支付总承包合同价格的 20%;
3. 安装调试完成节点:支付总承包合同价格的 25%;
4. 竣工决算节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后 60 天内付至审定金额的 97%,剩余 3%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缺陷责任期满、质量回访合格后 60 天内付清剩余 3% 工程质量保证金;若采用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最终工程款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100%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长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邮编:231121,联系人:秦工 / 汤工,电话:19155430360/0551-62957930;
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 G1 栋,邮编:230001,联系人:韩永盛,电话:18755885114;
3.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4.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电话:0551-66223530、66223680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资质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近一年内任意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一年内任意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安全员 C 类证书;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相关证明材料;
3. 业绩材料:投标人业绩对应的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发包人、承包人盖章),如需补充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
4. 其他材料: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诚信投标承诺书、项目经理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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