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智创东路市政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台州市-天台县
开标时间:2026-03-31 09:30
报名截止:2026-03-31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809万元
评标办法:资信商务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280
AI抓取:2026-03-10 11:30:16
| 工程名称 | 平桥智创东路市政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临时执业证书无效);无造价工程师、总工相关要求 |
| 社保要求 | 无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台州市 |
| 项目县区 | 天台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31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31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平台: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报名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s://ztb.zjtt.gov.cn自行下载,投标文件通过该平台加密上传递交 |
| 评标定标办法 | 资信商务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资信标 + 商务标综合打分,推荐五名无排序中标候选人;定标: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结合现场面试、价格、联合体组成等多要素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2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6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 809.3116 万元,招标控制价 941.06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941.0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2.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 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4. 签订协议后不得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 5. 人员由牵头人或成员方出具均可; 6. 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7. 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分配 |
| 项目地点 | 天台县平桥镇长洋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道路全长 440.162m,路面宽 30m,建设范围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标识标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 D 值在 0.00~1.99 范围内随机抽取,调整系数 =(100-D)%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形式可采用工程保函或现金,现金需从基本账户转出;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退还(现金为 10 天内)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天赔偿 1000 元,上限为履约保证金额度 |
| 工程预付款 | 签约合同价的 1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及 1% 工资性工程款;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 7 天内支付,预付款不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支付当期计量工程量价款的 75%;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量价款的 85%;每月按合同价款的 8% 拨付至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验收合格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后 28 天内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发包人 90 天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付清款项,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交工程结算价款 1.5% 的质量保修金(保函形式);逾期支付按 LPR 计息,超 56 天按 2 倍 LPR 计息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地址:天台县平桥镇园西路 1 号,联系人:潘沪军 / 庞忠杰,电话:13957685974/13575842722;招标代理: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天台山中路 308 号三楼(宏达锅炉厂),联系人:叶峰鹏,电话:15057648882,邮箱:1309964900@qq.com;行政监督部门: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6-89356340 |
| 答辩方式 | 现场面试 |
| 答辩要求 | 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经理 / 分管安全副经理 / 技术负责人任意一人)需参加;招标人提前 2 天书面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动态核查合格);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本单位);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记录证明材料; 4. 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手续; 5.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7. 资格自查表、资信分自查表、诚信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0.CA 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加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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