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扬中市境内施工07标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镇江市-扬中市
开标时间:2026-03-31 09:30
报名截止:2026-03-16
资质要求:水利二或河湖整治二
项目预算:435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50
AI抓取:2026-03-10 02:04:43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 (应急治理) 工程扬中市境内施工 07 标 |
| 招标人名称 | 扬中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无在建工程;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类); 3.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4. 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10 年(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中含有抛石 1000 万元及以上或抛石方量 5 万方及以上的水利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项目经理业绩:近 8 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中含有抛石 2000 万元及以上或抛石方量 10 万方及以上水利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 技术负责人业绩:无额外要求 |
| 项目市级 | 镇江市 |
| 项目县区 | 扬中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31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6 24: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 2. 报名方式:使用 CA 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江水利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基准价 = 最高投标限价 ×α+ 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1-α)(α 取值 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2. 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同则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 3. 同一投标人可投本批次 3 个标段,但仅能中 1 个,按 08 标→06 标→07 标顺序评审 |
| 计划工期 | 15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8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 最高投标限价:4359.50 万元; 2. 概算金额:4505.9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省级财政补助 + 自筹(省级以上补助 70%,地方配套 3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 8 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中含有抛石 2000 万元及以上或抛石方量 10 万方及以上的水利施工业绩,得 1 分(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1. 建造师:近 8 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中含有抛石 2000 万元及以上或抛石方量 10 万方及以上水利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 1 分; 2.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得 1 分 |
| 施组要求 | 1. 内容包含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综合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篇幅要求; 2. 采用暗标形式,总篇幅不超过 200 页,格式需符合 A4 幅面、纵向、黑字等要求,不得出现能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身份的信息 |
| 项目地点 | 扬中市境内(太平洲左缘扬中二墩港护岸加固工程下段,对应洲堤桩号 31+450~34+200)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长度 2235m,分为 4 个抛区:①水上护坡(抛宽 5~55m,抛厚 0.6m);②散抛石护脚(抛宽 5~20m,抛厚 1.2m);③散抛石护脚(抛宽 5~70m,抛厚 1.5m);④防崩层(抛宽 20~35m,抛厚 2.0m),主要内容为水上护坡和水下护脚,防护型式为散抛石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α 取值范围: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以转账、保函、保险或担保等形式提交,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未明确具体比例),签订合同后 7 天内提交,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按合同总价的 0.05%/ 天计算,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工程进度支付,合同工程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且通过竣工验收后 28 天内退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最终结算以国家审计核算的工程量为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计价规则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扬中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地址:扬中市江洲东路美人鱼北侧,联系人:周艺,电话:0511-88329036;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 168 号,联系人:崔雪晴,电话:0511-85154825、13852954321,电子邮件:502812806@qq.com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需电子证书)、A/B/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 + 聘用合同); 3. 业绩材料: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 承诺函:无不良行为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等; 5. 其他: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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