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1号滨海观光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德市-霞浦县
开标时间:2026-04-02 09:00
报名截止:2026-04-02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562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B类
项目工期:365
AI抓取:2026-03-09 22:33:11
| 工程名称 | 光影 1 号滨海观光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
| 招标人名称 |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1 人,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3. 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 1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 4. 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 1 人 5. 材料员:1 人 6. 机械员:1 人 7. 安全员: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8. 劳务员:1 人 |
| 社保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需提供上级单位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至投标截止少于八个月的,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证明 2. 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人员:本单位在岗人员,社保要求同项目技术负责人 3. 安全员:社保要求同项目技术负责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0 个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宁德市 |
| 项目县区 | 霞浦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4-02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4-02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 年 4 月 2 日 09:00 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无记名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3. 开标地点: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 43 号(人社局 2 层))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B 类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抽取 K 值(6%~10% 含 6% 不含 10%)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入围投标人(≤50 家全部入围,>50 家随机抽取 50 家) 2. 对入围投标人按投标报价评分(低于基准价每偏离 1% 扣 3 分,高于基准价每偏离 1% 扣 6 分),取前 5 名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则递补 3. 资格 + 技术 + 商务文件评审合格后,按报价分从高到低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4. 商务评审中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 85% |
| 计划工期 | 36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 万元(无失信记录企业可免缴,需提供免缴承诺函)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562.5523 万元(其中暂列金 15.4530 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32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建设单位自筹及公益性彩票基金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全程在线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操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提交技术文件,针对钢结构、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危大工程编制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文件总分≥60 分为合格,暗标评审,页数不超过 100 页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霞浦县三沙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观景平台:4 处合计约 790 平方米(秋芦、丘石、落日、宏昌观景台,含丘石观景台周边停车场改造 120 平方米、落日观景台双层结构含公厕) 2. 栈道:1 处长约 125 米、宽 2 米,约 250 平方米,含石材地面、绿化、夜景工程等 3. 景观节点:东山、小皓等 8 个村景墙、景观小品、绿化提升及新建光影 1 号指引牌;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K 值取值区间 6%~10%(含 6%,不含 10%),分三次抽取(整数位 + 小数点后第一位 + 小数点后第二位),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2. 形式:现金(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 国有担保公司保函 3. 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无息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 1 天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 天,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10%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合同价款的 10% 2. 支付: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提供同等比例预付款支付担保并经确认后 15 日内拨付,需提供增值税正式发票 3. 扣回:完成工程总量 50% 时扣回 50%,完成 80% 时扣回剩余部分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按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 2. 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内实际工程量的 85%(最高不超合同总价 85%) 3. 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人工费单独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工程结算审核批准后 28 天内,支付至审核价的 97%(扣除罚款) 2. 剩余 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后按规定返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三沙街 232 号,电话:13850332518,联系人:林主任 2.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 1 幢 303,电话:0593-2525366/15505930228,联系人:尤汇佳 3. 交易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话:4009280095、0593- 22502364. 监督机构: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霞浦县太康路 105 号,电话:0593-8859736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投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澄清通知后半个小时内,使用 CA 证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书面回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 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手写签名)、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 C 证;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证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生成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3. 社保材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委托代理人、投标保证金办理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按要求提供) 4. 承诺函: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原件扫描)、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原件扫描)、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如需) 5. 账户材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6.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 + 技术文件 + 商务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均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编制加密,加盖电子公章及人员电子姓名章 7. 其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岗证明)、投标保证金相关单据(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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