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该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03-30早于开标时间2026-03-30超过两天!请提前报名!

桂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郴州市-桂阳县
开标时间:2026-03-3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30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547万元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排序
项目工期:200
AI抓取:2026-03-09 17:02:55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桂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项目
招标人名称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无总工、造价工程师相关要求
社保要求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为投标人员工(经社保数据对比认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 1 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 0.5 万吨 / 日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其他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 3 年内,完成过 1 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 0.5 万吨 / 日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无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郴州市
项目县区桂阳县
开标日期2026-03-30 09:00:00
报名截止2026-03-30 09:00: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方式: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
评标定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排序法
评标定标规则第一阶段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商务 + 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合格制),第二阶段对合格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47.721544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国有资金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近 3 年 2 个评审加分业绩:第一个业绩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 0.5 万吨 / 日(规模系数 50%);第二个业绩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 0.8 万吨 / 日(规模系数 80%)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 3 年 1 个评审加分业绩,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 0.5 万吨 / 日;无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标暗标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可直接判断投标人名称的内容
项目地点桂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建设范围及规模现处理规模 1 万吨 / 天,将原 “预处理 + 水解酸化 + A/O+MBR” 工艺优化为 “AAO + 絮凝 + 纤维滤盘” 工艺;主要改造内容:增加高密度沉淀池及其设备间、纤维转盘滤池、污泥浓缩池、加药设备一批,改造及新建配电气自控系统等
工程履约担保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8%;若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 10% 以上,需另提交超出 10% 以上差额的诚信金
工期延误赔偿费每延误 1 日赔偿 1000 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3%
工程预付款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支付期限:合同签订起 1 个月内;扣回方式:进度款支付至合同约定建安费金额的 50% 时全部扣回;预付款担保: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提供银行保函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施工单位进场并提供履约担保后支付 10% 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 80%(累计支付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且工艺调试、试运行 2 个月后);审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预留 3%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或已完成维修,无息一次性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准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志亚,电话 15211708788,电子邮件 373282819@qq.com;招标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 5 栋 1310,项目负责人高翔,电话 13487887090,传真 0735-2836958,电子邮件 245776389@qq.com;行政监督部门: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迎宾路 49 号,电话 0735-4448871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5.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 3 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查询截图等);
6. 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现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 保证保险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8. 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9. 商务部分自评表、业绩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资料、拟任项目经理简历表及在建情况承诺书;
10. 统一信用评价相关资料;
11. 承诺书(含人员到岗、无违规情形、材料真实等承诺);
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3. 技术标投标文件(暗标形式的施工组织设计);
14. 省外入湘企业需提供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基本信息登记证明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