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李村中心村和美乡村综合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芜湖市-南陵县
开标时间:2026-03-20 09:15
报名截止:2026-03-16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264万元
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项目工期:80
AI抓取:2026-03-09 16:40:14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李村中心村和美乡村综合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 人 |
| 社保要求 | 未明确要求社保及公积金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
| 项目市级 | 芜湖市 |
| 项目县区 | 南陵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0 09:15 |
| 报名截止 | 2026-03-16 17: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解密,可自行选择是否现场参与;报名方式:2026 年 0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6 日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兼容数字证书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竞争性磋商 +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资格 + 符合性审查,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再开展磋商及最后报价,最后按商务 + 技术部分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优先,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则技术指标优者优先 |
| 计划工期 | 8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264.96415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县区级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相关操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每提供 1 份业绩合同加 2 分,满分 4 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每提供 1 份业绩合同加 2 分,满分 4 分,与供应商业绩重合可重复计分 |
| 施组要求 | 需提供总体概述、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及承诺、质量控制承诺与保障措施、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机械设备和检实验仪器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方案、临时设施布置方案、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档案资料管理、环保方案、应急预案、进退场方案、施工人员培训方案、协调方案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李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老房维修、铺装道路、绿化、村标、新建广场等和美乡村建设内容,项目预算 264.964156 万元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A=50、B=50、C=45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 10% 以下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超过 10% 以上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 20% 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违约金合计上限为合同金额 1000 万元以下工程的合同价款的 10%,不超过 70 万元 |
| 工程预付款 | 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执行预付款政策,供应商可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进度支付 85% 进度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核价的 97%;剩余 3% 余款可在提供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及相应发票后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余款待审计结束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工程,自工程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超过 60 日的,自超期之日起 15 日内先行按照合同价与结算价孰低的 97% 支付工程价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地址南陵县弋江镇南弋路 1 号,联系方式 0553-2390877;采购代理机构: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 7 号办公楼,联系方式 17755399931;项目联系人:方珍,电话 17755399931;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对应身份证扫描件; 4.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监狱企业按要求提供对应证明); 6.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7.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按要求手写签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资格声明; 8. 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 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表等报价材料; 10. 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方案材料; 11.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