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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南城3号地块盘活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丽水市-松阳县
开标时间:2026-03-2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6
资质要求:建筑二
项目预算:47437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630
AI抓取:2026-03-06 21:27:2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松阳县南城 3 号地块盘活利用项目 (一期)
招标人名称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无在建;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建部规定
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需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人社局相关证明,年龄不超 60 周岁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业绩要求
项目市级丽水市
项目县区松阳县
开标日期2026-03-2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26 09: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开标地点: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企业电脑自行解密,仅 PC 端签到;
3. 报名 / 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需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及 CA 数字证书
评标定标办法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评标委员会 5 人(全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经符合性审查 + 资格审查 + 详细评审(技术标暗标制 + 资信标 + 商务标),不排序推荐不超过 5 名中标候选人;
2. 定标:组建定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多且超半数为中标人,未超半数则前 2 名再次票决,并列则再次票决,仍无法确定则随机抽取
计划工期63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目金额估算总投资 47437.00 万元,工程费用 30248.00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以补充文件公布为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是否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是,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系统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技术标为暗标制,内容包含施工平面图布置、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人员及设备配置、针对工程重难点的施工组织方案,不得显现投标人识别标志,建议简单干练
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2 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项目地点松阳县南城独山区块,青龙路北侧,秀峰路东侧,兴阳路西侧,北侧为规划道路
建设范围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37113.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2922.60 平方米(地上 63093.80 平方米、地下 18520.00 平方米,已完成 45721.71 平方米);主要建设 9 幢住宅、1 幢幼儿园、2 幢配套用房及门卫大门,停车位 549 辆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评标随机数值表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5.0%-10.0%,商务标报价下浮率 9.0%(含)-10%(含)为好、7.0%(含)-9.0%(不含)为较好、5.0%(含)-7.0%(不含)为一般,其他为差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 2%;形式为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工期延误赔偿费按 2000 元 / 天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履约保证金的 30%
工程预付款1. 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含 1% 农民工工资性预付款,支付至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工并收到同等额度预付款保函后 28 天内支付;
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总额的 50%,开工后 28 天内支付;预付款从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开始按比例扣回,至完成合同价 80% 时扣完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的 85% 按月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施工资料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85%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结算经审核确认后,承包人递交结算价 1.5% 的质量保证金(现金 / 保函 / 保险保函形式),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 100%;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新华南路 121 号,联系人叶工,电话 0578-8803765;
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要津南路 69 号万寿大厦五楼,联系人徐工,电话 0578-8819282/18457537696;
3. 行政监督部门: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松阳县西屏镇公园路 9 号,电话 0578-8059985
答辩方式
答辩要求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相关任命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 B 类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及录入状态查询页,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4.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对应人员岗位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6. 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投标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社保证明;
8.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保函;
9. 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10. 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技术标(暗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
11. 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
12.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无失信、无行贿犯罪记录相关承诺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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