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温棚附属设施及道路排险安全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银川市-灵武市
开标时间:2026-03-27 10:00
报名截止:2026-03-13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28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3-06 21:02:5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温棚附属设施及道路排险安全环境提升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1 人;施工员:1 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1 人;质量员: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银川市 |
| 项目县区 | 灵武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3-27 1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3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需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综合评分,总分 100 分,商务标报价 + 技术标施工方案 + 企业综合信用评分;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则企业诚信分值高者优先,仍相同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 7 人组成,招标人代表 2 人 + 专家 5 人,有效投标人≥5 名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5 名推荐 2 名 |
|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合格,验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检查验收 |
| 项目金额 | 一标段 280.741602 万元,二标段 220.612241 万元 |
| 资金来源 | 2026 年衔接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电子开标系统开展招投标及评标工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采用暗标评审,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字为黑色 3 号仿宋、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页码;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10 个节点编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一标段(温棚配套附属工程):1. 供电工程:架设电线杆 19 杆、新建 200KVA 变压器 1 座等; 2. 给排水工程:新建加压泵房 1 座(24㎡)、混凝土蓄水池 20 座,新建 D=0.4 米 U 型渠 1679 米、D=0.6 米 U 型渠 227 米及 DN400*6m 过路管涵 10 座等; 3. 种植土换填、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换填种植土 17944 立方米,新建 4 米宽碎石道路 350 米、5 米宽碎石道路 99 米及入棚路 240 平方米,场地平整 51442.58 平方米。二标段(道路排险安全环境提升工程):新建 5 米宽碎石道路 1236 米(硬化 6180㎡),拆除外运 D=0.6 米 U 型渠 461 米,安装铁艺护栏 676 米,铺设植草砖护坡 9582.9 平方米,土地清表整平 3530 平方米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X 为等分点值,开标时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D 值为 98 |
| 工程履约担保 | 要求提交,形式为现金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保单)+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中标金额 2%,若中标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为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丁伟,15809619700;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班海燕、温鑫、王涛,13519205820;监督部门: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0951-4654128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澄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2.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4. 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5.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彩色扫描件 / 电子证件; 6. 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7.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8.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9.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银行保函 / 融资性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彩色扫描件);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 暗标评审要求的施工方案;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及对应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13. 若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需提供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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