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相机施工项目一标段: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二标段: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三标段: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瑞丰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吴忠市-盐池县
开标时间:2026-03-30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3
资质要求:电力二(乙)或输变电二
项目预算:72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75
AI抓取:2026-03-06 18:08:5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相机施工项目(标段一:宁国运新能源 (盐池) 有限公司长关 330kV 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标段二:宁国运新能源 (灵武) 有限公司萧关 330kV 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标段三:宁国运新能源 (中宁) 有限公司瑞丰 330kV 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乙级)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至少 1 个调相机建设安装项目经理经历或火电机组安装经历;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国家未开展注册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至少 1 个调相机项目经历 |
| 社保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 6 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承包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调相机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无姓名的需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无姓名的需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 |
| 项目市级 | 吴忠市、银川市、中卫市 |
| 项目县区 | 盐池县、灵武市、中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30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3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需 CA 数字证书登录)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后审 |
| 评标定标规则 | 初步评审(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 详细评审(商务 10 分 + 技术 40 分 + 投标报价 50 分),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再技术评分高者优先;不保证有效标最低价中标 |
| 计划工期 | 7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建筑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安装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安装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且质量评定合格;设备性能考核指标全部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不发生质量事故;符合国家电网及行业现行验收标准 |
| 项目金额 | 标段一最高限价 720 万元;标段二最高限价 750 万元;标段三最高限价 720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联合体不超过两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满足要求;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标段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境内;标段二: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内;标段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徐套乡境内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3 个标段分别建设 1 台 50MVar 分布式调相机,通过 35kV 电缆接入已建成的 330kV 升压站 35kV 系统;含勘测设计、土建施工、电气安装、消防施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设备消缺和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EPC 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 |
| 工程履约担保 | 要求提交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函在工程并网后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承包人原因逾期并网,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 5 万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延误超过 60 天构成严重违约,发包人可要求赔偿损失 |
| 工程预付款 | 支付合同价格 10% 的预付款,需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 10% 的银行履约保函和财务收据;预付款在支付投料款时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完成合同总工程量 50% 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格 30%; 2. 工程通过发包人验收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格 30%; 3. 完成移交生产验收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格 15%; 4.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需提供 100% 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剩余 3% 为质保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质保期(试运行且完成移交生产验收之日起)满 2 年无遗留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 313 号,联系人:张慕聪,电话:0951-5096231;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五层,邮编:710004,联系人:刘世坤,电话:0951-5096024;项目监督部门: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5096220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 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6. 报价表; 7. 资格评审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主要人员简历表、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信誉情况等,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8. 技术文件; 9. 其他资料; 10. 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 11. 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 1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证明; 13.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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