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广安市-前锋区
开标时间:2026-03-30 09:30
报名截止:2026-03-30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57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
AI抓取:2026-03-06 17:04:24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期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1 人,为本单位人员; 2. 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无需社保;新聘人员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聘用合同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广安市 |
| 项目县区 | 前锋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30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30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03-07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凭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开标地点:该平台线上开标环节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定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评标委员会 7 人(招标人代表 2 人 + 评标专家 5 人),对满足实质要求的投标按量化因素折算评标价,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否决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 2. 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标,定标前核查中标候选人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定标因素含价格、企业实力、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等,招标控制价 3000 万以下优先发包给小微建筑企业 |
|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157.470896 万元 |
| 资金来源 | 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投标文件为 GATF 格式且包含 CJZ 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文字 + 图表形式,包含施工方法、主要施工设备 / 试验检测仪器 / 劳动力计划、质量 / 安全 / 文明施工 / 进度技术措施,针对关键工序 / 复杂环节提技术措施,附拟投入施工设备表等 6 项附表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广安市前锋区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对沐途者项目靠港前大道侧修筑挡土墙和消防通道等,招标范围为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2%; 2. 第一类分部分项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4%; 3. 第二类分部分项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4%; 4. 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百分比:30%; 5.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19%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5%,可采用现金 / 支票、银行保函 / 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 保险合同或组合形式提交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 2000 元 / 天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承包人完成工程任务量 30% 后,按不超过已完工程量金额的 80% 拨付;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拨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含审定增加工程量)的 80%; 3. 变更增加款项经审核后支付,未审核前变更增加部分人工费经审核后每月据实拨付至民工工资专户; 4. 支付时承包人需提供计量资料并开具 9% 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办理工程结(决)算审核后拨付剩余工程款; 2. 缺陷责任期终止、质量保修期满且双方无异议后 14 日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 14 日内审批并颁发证书,颁发后 14 日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 51 号 4 幢 4 楼,联系人黄老师,电话 15284959874; 2.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 51 号 4 幢 303 室,联系人胡老师,电话 13696185738,项目负责人贺海涛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本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退休 / 新聘按要求提供对应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3. 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对应等级建造师证、本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退休 / 新聘按要求提供对应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4.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身份证、本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退休 / 新聘按要求提供对应证明);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转账回单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电子保函相关凭证);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双方法人身份证、代理人社保证明);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CJZ 格式); 9. 施工组织设计及附表; 10.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 1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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