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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水双峰县段治理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娄底市-双峰县
开标时间:2026-03-27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1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4042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I+排序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3-06 16:05:34

📋 项目信息详情表

工程名称迷水双峰县段治理工程
招标人名称双峰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1.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为本单位员工,无在建项目;
2.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
3. 安全负责人: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为本单位员工;
4. 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缴费);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5 年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规模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 50%;类似业绩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证明材料
其他业绩要求1. 项目经理业绩: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021.33 万元的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需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 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明确要求(若选择技术负责人加分业绩,需在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项目市级娄底市
项目县区双峰县
开标日期2026-03-27 09:00:00
报名截止2026-03-11 18:00:00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1. 报名方式: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及方式: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开标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I + 排序法
评标定标规则1.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交易系统随机确定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的 “合格工程及以上” 标准
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4042.66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和自筹
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是否含设计招标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021.33 万元的业绩,有三项加分业绩时权重分别为 50%、30%、20%;两项加分业绩时权重为 60%、40%;一项加分业绩时权重 100%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1. 建造师(项目经理):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021.33 万元的业绩,加分业绩得分权重 100%(仅设置 1 个加分业绩);
2. 技术负责人:无明确评分业绩要求
施组要求1. 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2. 内容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等;
3.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超过 300 页,超过规定页数其《技术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项计 0 分;
4. 技术投标文件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任何人员信息及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
联合体投标要求/
项目地点双峰县洪山殿镇、走马街镇、永丰街道
建设范围及规模治理河长干流 11.56km,支流 1.3km;新建干流护岸 20.235km,新建支流护岸 2.4km,河道干流清淤 0.659km,河道支流清淤 0.1km
评标随机数值表采用六随机五区间报价得分模型,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u₁、u₂、u₃、u₄、u₅、u₆数值、C₁比例系数、下浮系数 r 并记录在案
工程履约担保1. 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
2.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工期延误赔偿费逾期完工,比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的违约金为 1000 元,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3%
工程预付款1.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
2. 支付方式:分 1 次支付;
3. 扣回方式:分二次等额扣回,即第二次进度款申报时全部扣回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1. 支付比例: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 80% 支付,其余 20% 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
2. 人工费用:按月支付,占工程款比例为 25%;
3. 支付时间: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签证的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不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 21 天;
4. 累计支付限制:结算审计报告未出来前,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80%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1. 支付账户:投标人基本账户(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实行分账管理,每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结算依据:以财政或审计部门最终审定金额为准,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扣留 3% 为质量保证金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1. 招标人:双峰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永丰街道沿河北路 1 号,联系人:陈威,电话:15080846562;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律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区政府院内 2 栋 6 楼,项目负责人:罗频,电话:13397381117,电子邮件:27729056@qq.com,传真:0738-8288346;
3. 行政监督部门:娄底市双峰县水利局,地址:双峰县永丰街道沿河北路 1 号,电话:0738-6822757;
4. 系统咨询热线:400-777-7016,0731-84807016
答辩方式书面澄清
答辩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澄清函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1. 企业资质材料: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 人员相关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 C 证,法定代表人 A 证,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明、劳务合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到岗承诺书(如有);
3. 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证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承诺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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