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县第二垃圾处理终端扩容项目(第二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甘孜州-白玉县
开标时间:2026-03-28 09:30
报名截止:2026-03-28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01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365
AI抓取:2026-03-06 12:12:10
| 工程名称 | 白玉县第二垃圾处理终端扩容项目 (第二次) |
| 招标人名称 | 白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 A 证); 2. 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的可少于 6 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无需社保;新聘人员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保及聘用合同)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要求海拔不低于 1500 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 项目县区 | 白玉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8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28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甘孜州)(http://jypt.scgzzg.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甘孜州)》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管理机构 + 投标报价 + 其他评分因素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 |
| 计划工期 | 365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019.155038 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申请地方专项债及地方配套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额外评分业绩要求,业绩仅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包含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采用文字结合图表形式说明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相关要求 |
| 项目地点 | 白玉县建设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在白玉县城区第二垃圾处理厂垃圾焚烧车间内增加焚烧设备及配套设施,处理规模为 20 吨 / 天,焚烧炉型采用热解气化炉;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基准价计算中 k1 从 0.95、0.94、0.93、0.92、0.91、0.90 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 2. k2 和 k3 设置 3 组:k2=0.5+k3=0.5、k2=0.4+k3=0.6、k2=0.3+k3=0.7,随机抽取确定; 3.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3%; 4. 第一类分部分项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25%; 5. 第二类分部分项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30%; 6. 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35%; 7.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20%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可采用现金或支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合同形式或组合形式提交;现金或支票需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函或保险合同需提供原件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约定,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约定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付款周期与计量周期一致,按月支付;承包人按月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 7 天内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 7 天内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在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监理人 14 天内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 14 天内审批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在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竣工付款;缺陷责任期终止后 7 天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 14 天内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7 天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白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白玉县河东下街 32 号,邮编:627150,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36-8322571;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生区育仁北路 11 号 1 栋 1 单元 18 层 1、2 号,邮编:610036,联系人:肖先生,电话:028-8757379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近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单、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或网银支付回单 + 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盖章封面及扉页扫描件); 5. 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附表(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表、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临时用地表); 6.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7. 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证明材料、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及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8. 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9. 企业诚信分值查询结果(发布招标文件之日后四川省住建厅网站查询结果完整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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