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集镇污水治理项目管网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红河州-红河县
开标时间:2026-03-30 08:30
报名截止:2026-03-13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53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3-06 12:00:5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红河县集镇污水治理项目管网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
| 招标人名称 | 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 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 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要求同项目负责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任意 3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设计类似业绩:2023 年至今承担过 1 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市政设计业绩; 2. 施工类似业绩:2023 年至今承担过 1 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市政施工业绩; 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注册企业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 项目县区 | 红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30 08: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3 11: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红河县开标室 1;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 网上远程解密;报名方式:网上获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凭企业数字证书 (CA) 获取)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公开招标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进行形式 + 资格 + 响应性初步评审,通过后按技术部分 (85 分)+ 投标报价 (15 分) 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
| 计划工期 | 30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 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
| 项目金额 | 招标金额 1530.80 万元(其中建安费 1503.80 万元,设计费 27.00 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 1771.63 万元 |
| 资金来源 | 申请财政衔接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国资 10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承担过 1 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市政施工业绩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总体设计方案、总体实施方案、人员配置、项目设计重难点分析、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等技术部分内容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需具备设计 + 施工资质; 2. 约定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工作和责任; 3. 订立协议后不得单独或组成新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信誉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要求由牵头人提供 |
| 项目地点 | 红河县宝华镇、大羊街乡、甲寅镇、石头寨乡、架车乡、洛恩乡、阿扎河乡、车古乡、三村乡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对 9 个乡镇集镇补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管网总长 23.13km(DN500 排水管 1827m、DN400 排水管 16296m、DN300 排水管 5002m),管材为高分子量高密度聚乙烯中空结构壁排水管,配套检查井 864 座,以及开挖恢复等附属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无 |
| 工程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保证保函、银行转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明确约定金额,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具体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未明确 |
| 工程预付款 | 无明确约定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人工费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月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在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支付,逾期支付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支付利息,逾期超过 56 天按 LPR 两倍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42 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发包人在收到后 28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逾期支付按 LPR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6 天按 LPR 两倍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天福,电话 13628737054; 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德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水县临安镇福康路木水合院 B-2 号一楼,联系人李俊锋,电话 19811345248; 3. 监督部门: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873-4621560 |
| 答辩方式 | 无 |
| 答辩要求 | 无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2.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 B 证、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施工负责人相关证书,上述人员近 3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3. 业绩材料:设计及施工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 财务材料:2023-2025 年度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成立不足规定年限的提供相应财务情况说明; 5. 信誉材料:“信用中国” 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证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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