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钢轧厂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一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西宁市-市本级
开标时间:2026-04-07 10:00
报名截止:2026-03-10
资质要求:环保二
项目预算:2711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20
AI抓取:2026-03-05 23:00:05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西宁特钢钢轧厂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配备齐全;设计人员:除设计负责人外,环保、结构、机械、给排水、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 社保要求 | 项目管理班子施工人员、拟投入项目主要设计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 EPC 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和发票复印件为准)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西宁市 |
| 项目县区 | 市本级 |
| 开标日期 | 2026-04-07 1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0 24: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开标方式:远程解密、远程在线的不见面开标方式;报名方式: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2026 年 03 月 06 日 0:00 至 2026 年 03 月 10 日 24:00 通过该平台点击 “我要投标” 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打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分按插入法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等于得 50 分,低于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3 分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40 万元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和招标人要求;施工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2711 万元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 EPC 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满分 5 分(以合同协议书和发票复印件为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编制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方案需科学合理、可行,包含实验室专业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转炉二次除尘系统改造、2#LF 炉精炼除尘系统改造、新建 1#LF 炉精炼与连铸除尘系统、新建转炉三次除尘及上料系统工程;承包范围为上述工程的设计(方案、技术、初步、土建及安装施工图设计)、制造、设备供货安装、技术服务、调试、仪表初检、培训、售后服务等除土建工程施工外的 EPC 内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K 值在 91-100 之间取整数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 P=B*K% |
| 工程履约担保 | 合同签订后 16 日内,乙方需提交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函,为见索即付形式,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热负荷试车完成后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在线设备安装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 0.02%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额的 5%;延误 30 日以上(含 30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
| 工程预付款 | 设计、技术服务费:预付款为 20%;设备购置费:预付款为 30%,分二次支付(各 15%);设备安装费:预付款为 30%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设计、技术服务费:基本设计(电气除外)完成审核后付 30%,主体设备(电气除外)及基础详细设计完成审核后付 40%;设备购置费:主要设备到货验收后付 15%,全部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后付 15%,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具备试生产条件付 10%;设备安装费: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具备试生产条件付 5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竣工验收合格检斤结算后,初审完成支付至初审造价 85%,复核结束支付至复核核定价款 90%;剩余 10% 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异议后 10 日内无息返还;设计、技术服务费剩余 10% 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异议后 10 日内无息返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971-6327842;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 A 座 9 楼 1093 室,联系人代女士,电话 0971-8800244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投标人需按要求回复,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 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EPC 业绩另需发票复印件); 3.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建筑工程)证书; 4. 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5. 拟投入设计人员(环保、结构、机械、给排水、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6. 信用查询截图(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报告等,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天内); 7. 省外企业需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 项目班子成员进场后不得更换的承诺函; 10. 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11. 按时完工承诺函; 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13.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4.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 15.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6. 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17. 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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