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韦州镇河湾村鸳鸯湖周边湿地生态修复及文旅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吴忠市-同心县
开标时间:2026-03-2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2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291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210
AI抓取:2026-03-05 17:15:34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同心县韦州镇河湾村鸳鸯湖周边湿地生态修复及文旅开发利用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 人;施工员:1 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1 人;质量员:1 人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提供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
| 项目市级 | 吴忠市 |
| 项目县区 | 同心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3-26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2 18: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2026-03-05 08:30 至 2026-03-12 18:00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需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开标: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远程异地评标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定分离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经初步评审 + 投标报价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投标人,再按商务标报价 + 技术标施工方案 + 企业综合信用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人≥5 名推荐 3 名,<5 名推荐 2 名 |
| 计划工期 | 21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4 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291.77951 万元 |
| 资金来源 |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 100% 且资金已落实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采用电子交易平台 + 电子评标系统 + 电子开标系统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2023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定标参考因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定标参考因素 |
| 施组要求 | 施工方案采用暗标评审,需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10 个节点编制;暗标制作要求为 A4 页幅、白色页面,正文字黑色 3 号仿宋、行距 28 磅,页边距上 2 厘米其余 2.5 厘米,不编页码,不得出现文字加粗、倾斜、下划线、图表、表格、投标人名称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同心县韦州镇河湾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包含混凝土铺装、碎石铺装、不锈钢草石分隔板、防腐木设施、附属设施、微地形、成品卫生间 2 座、植草砖铺设、围墙改造、彩虹路面、拆除工程、绿化种植,电气工程、灌溉工程等内容,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评标参考价计算中等分点值 X 从 [1,100] 整数中随机抽取;D 值从 [97,100] 整数中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一般不要求,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招标人可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 ×10%+(工程成本警戒价 - 中标合同金额),形式可为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无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无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地址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联系人马自军,电话 0953-8730363,邮编 751303;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 号 ibi 育成中心一期 9 号楼 403 室,联系人张宏斌,电话 0951-8892391,邮编 750001 |
| 答辩方式 | 书面澄清 |
| 答辩要求 |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相关: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 人员证书: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施工员、质量员相应岗位证书; 3. 其他材料: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现金汇款凭证 / 保证保险保单 / 银行保函 / 融资性工程担保公司保函)、近三年(2022-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3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 / 合同协议书 /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有); 4. 人员配置:项目经理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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