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乐山市-沙湾区
开标时间:2026-03-16 09:00
报名截止:2026-03-13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25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
项目工期:210
AI抓取:2026-03-05 14:44:15
| 工程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 施工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 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
| 社保要求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组成人员需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无需养老保险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个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 360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乐山市 |
| 项目县区 | 沙湾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6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3-13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2026 年 02 月 14 日起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2. 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网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直播间参与,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经形式、资格、响应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合格后,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标价 = 评审价 +∑折算价格,评标价相等时评审价低的优先,评审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 3.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计划工期 | 21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5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项目金额 | 投标最高限价 25.8112 万元;项目总投资 732.67 万元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 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地点:沙湾区太平镇; 2. 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治理河长 1.85km,新建护岸、堤防总长 1.043km; 3.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2. 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 |
| 工程预付款 | 1. 额度:不低于建设项目中标合同额的 10%; 2. 支付:施工单位人员进场后 7 天内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预付款(进场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 扣回:直接作为进度款,中途不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工程施工达到工程量清单的 50% 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40%; 2. 工程施工达到工程量清单的 80% 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65%; 3.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最高可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审计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审定的结算总价款的 97%,预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中路 123 号,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833-2521175,邮编:614900; 2.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 11 号 1 栋 1 单元 18 层 1、2 号,联系人:邹女士,电话:028-87573791,邮编:610000; 3. 行政监督部门: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中段 122 号,电话:0833-3441361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质材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材料: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已完工项目附合同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正在施工项目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开工令); 3. 人员材料: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 证、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明 + 劳务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证、养老保险证明); 4. 其他材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资料、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的信用等级网络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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